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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9.14.29.17
※ 編輯: oyezio 來自: 111.184.20.224 (03/12 23:25)
小弟是今年想報考政大的考生
想請教一下各位前輩們...
我以前看到 舊版的抵免辦法:
其中第三條之二:
'大學退學之轉學生'及重考或重新申請入學或依照法令規定先修讀學分後考
取修讀學位之大學新生,其已修及格之科目學分,得酌予增加抵免學分數
及提高編級,但至少修業一年並依照學期限修學分數修習始可畢業。
更新過後的抵免辦法(2011.12):
其中第三條之二:
重考、重新申請入學或依照法令規定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之大學'一
年級新生',得酌予抵免學分數及提高編級,但至少修業一年並依照學期限
修學分數修習始可畢業。
這樣是不是表示說以後不得辦理轉學生的提編???
還有我想請問一下政大通識及共同科目的抵免會不會很嚴??
因為通常通識課程在他校修的名稱很難一樣 有時候內容也有'一點'不同
是不是只要性質相同者都可以抵免??
一般通識抵免學分總數以六學分為限 > 通識抵免上限是六學分嗎??
是指國英嗎??
如果我轉進地政系那麼我是否可以抵免社科學院 理學院或商學院開的必修/選修課?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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