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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 第九屆大學部 第09屆學生會正副會長‧第14屆校務會議代表‧第09屆學生議員 選舉 選舉公報 國立政治大學第九屆大學部第09屆學生會正副會長、第14屆校務會議代表暨第09屆學生 議員選舉,經定於民國97年04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舉行投票。依據國 立政治大學學會選舉罷免法相關法條,公告相關事項如下。 一、選舉人及其總額: 選舉人資格: 具備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大學部學生得選舉正副會長、該生所屬院之學生議員、 校務會議代表;研究所學生(含碩士班與博士班)得選舉校務會議代表。 二、應選名額、保障名額及候選人資格: 1.應選名額: (1)正副會長:一組(搭檔競選) (2)學生議會議員:九個學院,共計44人;各學系應有一名保障名額。 文學院:04名 理學院:02名 社科院:10名 法學院:03名 商學院:11名 外語院:06名 傳播院:04名 國務院:02名 教育院:02名 (3)校務會議代表:10名 2.候選人資格: (1)大學部正副會長:具備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大學部學生。 (2)大學部學生議會議員:具備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大學部學生, 惟僅能登記參選所屬之院。 (3)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具備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 (含學士、碩士、博士班)。 三、候選人登記期間、應繳交資料及費用: 1.登記期間: (1)網路登記:即日起至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止,將姓名、系級、學號、聯絡方式 與政見的電子檔寄至貓空ID:EC9 (2)到場登記: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備妥    應繳證件親自至四維堂門口登記參選。 2.應繳交資料: (1)候選人登記表(選委會當場發送) (2)候選人經歷與政見(電子檔:經歷100字以內,政見50~200字); (3)候選人二吋脫帽半身光面照片二張(無照者於收件現場照相,請著正式服裝); (4)候選人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 (5)候選人選舉承諾書(選委會當場發送) 四、選委會委員名單: 應數二 盧恩凡(召集委員)、 阿語三 林詩婷、 資管四 施建筠、 政治四 賴奕豪、 應數二 林辰、 政治二 蔡士棱、 政治二 鍾國元 五、其他應注意事項: 1.本選舉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選舉罷免法】(下簡稱「選罷法」)辦理。 2.候選人須簽署「候選人選舉承諾書」,承諾書另行公布。 3.選舉資訊請見言論廣場、電子佈告欄貓空行館NCCUSP學生議會版、 4.公辦政見發表會時間、地點於第二份選舉公告公佈。 5. (1)正副會長任期:每年七月一日始至隔年六月三十日止,任期一年, 連選得連任一次。 (2)學生議員任期:每年五月二十日始至隔年五月十九日止,任期一年, 連選得連任。 (3)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任期:每年七月一日始至隔年六月三十日止,任期一年, 連選得連任。 6.會長、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須為政大之在學學生,當選後若有轉學、休學、退學等, 其資格同時取消。 7.當選限制:(選罷法第十三條)會長選舉以獲最高有效票者為當選,得票數相同時 以抽籤決定之。 會長候選人若同額競選時應就同意或不同意兩面行之,以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 者當選惟投票率應超過本會會員總人數之百分之十五,該選舉始為有效。 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選舉投票率超過百分之十五時,按應選名額選出,由獲有效票較 多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以抽籤定之;投票率未過百分之十五時,以得票數超過 五十票按得票當選。 學生議員選舉各該選區投票率超過百分之十時,按各選區應選名額選出,除保障名 額外,獲有效票票數較多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以抽籤定之;投票率未過百分之 十時,以得票超過十五票按得票數高低當選。 8.候選人未達應選名額或同額競選實應就同意或不同意兩面行之,以同意票數多於不 同意票數者當選。(議員選罷法第八條) 9.登記為候選人者,將抽籤決定候選人號次,未到者由選委會代為抽籤,日期擬定於 民國96年03月27日下午13:00於大學部學生會會辦舉行。 第九屆學生會 選舉罷免執行委員會 編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