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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sa74119 (唯唯)》之銘言: : 問題一 : 我們跟人家說要寄傳真 被罵了耶>"< : 他說 哪有要如此麻煩捐款的人!! : 如果不寄傳真 會拿不到抵稅的單子ㄇ? : 不然如果多這項手續的話 可能會害我們失掉原本已經拉到的贊助耶.... : 那更不用說還沒拉到的了>.< 我剛剛有去跟助教反應了.. 她說要傳真證明的理由主要是因為這是"指定用途",而非一般捐款。 普通的銀行劃撥單上面並沒有記載用途或目的的欄位,只有郵局才有。 如果要捐給法服社的話,這跟平常的一般捐給基金會的錢是不同的, 所以必須要書面證明,否則他們承辦人會被質疑說挪用公款。 這是為什麼要傳真的原因。 另一方面,傳真上面主要也是要載明收據寄發的"地址"與"對象"(可能為公司或負責人) ,因此助教也必須要知道地址才有辦法寄發。(劃撥單上並不會有地址) 現在為了讓大家方便起見, 我剛剛是跟她說希望可以不用要傳真。 所以現在結論是: 1.如果對方覺得傳真不麻煩的話,那還是請他們載明 A.希望開立收據的對象 B.郵寄地址 C.載明用途是給法律服務社下鄉之用。 然後傳真到系辦公室(你們應該知道電話吧) 2.如果對方覺得太麻煩,那就請你們公關組負責接洽的同學,同樣能夠記得問 上述A.B.兩項,然後交給我,我這邊做記錄,再交給助教。 至於後續基金會內部證明應該怎麼處理,我想她會自己想辦法。 你們可以跟對方講一下基金會那邊的難處,希望他們能夠體諒, 還有讓他們選擇看是要怎麼樣做。 麻煩你們了~~~~~~~~^.^" : 問題二 : 請問法服的通訊錄 喔 就是88年的社員手冊 : 宏予學長你之前給我用來聯絡學長拉贊助的那本 : 上面所謂的家裡電話 是不是多是學校宿舍的阿? 8237開頭的 阿..這我也不清楚ㄟ.... : 那我就聯絡不到人了>.< : 因為有的沒留手機 有留的又都打不通 換手機了吧... : 不是吧~~~我們連打了幾十通電話 全都不通耶 : 全部打過了一個都不通.....搞笑=.= 那我明天去要一份有手機或家裡電話的通訊錄,再拿給你們。 : 小唯小英....盡力但無言的PO版................. 辛苦你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82.101
Homeyu:忘了說..還要寫金額..140.119.182.101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