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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個人小小意見 關於副社長的問題 第一種情況 有人看到章程問我 他以為既是副社長又是推廣組或是解答組組長 一人身兼二職是很奇怪的現象 但如果是第二種情況, 我的理解是推廣組長和解答組長不復存在 幹部是社長.兩個副社長.活動組.總務 原本我們的想法是增加一個副社長 而他的工作就是章程裡活動的工作 現在既然已經增設一個活動 那麼推廣組組長和解答組組長職稱也應該存在 否則被副社長的名義蓋住而不知道幹部的工作內容 除非經過解釋或自己去看章程是很間接的 所以經過思考我的意見是 推廣組.解答組.活動組.總務 各一組長.一副組長 然後一個社長 由四位幹部協助社長處理事務 若社長不在,由社長自行任命其一幹部為代理社長即可 這樣比較有彈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74.131 ※ 編輯: ieoieo 來自: 61.224.174.131 (05/19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