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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過院長 關於研究生申請證書的程序還有資格 因為李宜芳學姐說是何賴傑老師定的規則 院長覺得又拿錢又拿證書不合理 1.不是義務性質不符合服務的精神和目的 2.大學部有選修法律服務學分 他們沒拿錢是不是更可以領取證書呢 可見這樣的規定並不公平 因為他們有學分所以沒證書 那有拿錢的何以可以拿證書 院長說他會跟何賴傑老師談 今天得到的結論是不可以發 學長~ 我之前沒發也是因為在洽詢這件事情 因為學長也知道我有所疑惑 之前院長說要我先不要發 我就沒發 只是沒直接通知學長姐結果 因為想說說不定老師們談完又可以發 我就等 今天才確定知道是不發的了 真抱歉造成學長的困擾 我沒有把事情處理好 是我的疏忽 我應該要先通知學長姐的 我剛剛問藝蓁學姊是不是要個別通知 學姊是說他們如果自己來問再告訴他們 ※ 編輯: ieoieo 來自: 140.119.51.117 (01/13 15:35)
Homeyu:我瞭解了~不過陳立儒跟方鈺婷下鄉服務的學長姐可以先發吧~ 01/15 10:19
ieoieo:問題就出在他們是用值班數來申請 而那部份的證書不符合 01/15 18:07
ieoieo:社團證書的格式 我會問問藝蓁學姊要怎麼處理 因為研究生 01/15 18:08
ieoieo:歸學姊管 我實在是沒辦法做決定 他們畢竟不是社員 01/15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