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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2 顧問委員會 會議記錄 一、會議主題:2006年(95學年度)法律服務社社課內容 二、會議內容: 1.95學年度第一學期社課時間: a.推廣組(大一二):每週四晚上七點至九點(因為週三敏慧晚上有課) b.解答組(大三四):每週一晚上七點至九點 2.課程規定: a.每位社員必修該組社課時數2/3,皆可選修法律專業課程。 b.課程數為每組每學期六堂,共計12小時。 c.本學年度時數未滿8小時則以退社論。 d.社課亦應案證書取得制度第五條簽到與請假之規定辦理。 e.社課由顧問委員會及活動組共同研擬,活動組執行(含借教室、邀請講師、 講師費提報給總務、印上課講義) f.課程內容由講師負責設計,但顧問委員會應訂出社課內容之範圍。 e.大二可旁聽解答組面訪過程,但應先報名並配合解答組時間,比免人數 過多。 h.原本討論時想讓大二參加解答組的銜接課程,但是按照課程設計, 大二生上銜接課程時是上學期,受解答組訓練可謂過早也過於沉重, 因為同時有推廣組的事務要進行,我和姿嫺討論的結果是,往後應 在大二升大三的暑假開設解答組銜接課程,而今年大二同學就以推廣 組社課來計算,若想來修銜接課程則如同法律專業課程,屬於選修性質。 不過因為暑假就會開課,所以也可以等到自己修完大二課程之後,再來上 會比較容易進入狀況。 i.往後解答組的社課全屬於法律專業課程,而大一二的同學也可以來選修。 3.課程內容: a.推廣組專門課程:由顧問敏慧及登智負責與茹嬡、奕榔研擬,配合推廣 組活動進行。 本學期社課時間如下:9/28、10/12、10/26、11/2、11/30、12/14 b.解答組銜接課程與法律專業課程: 9/25 〈1〉解答組入門─案件紀錄、注意事項(解答倫理) 講師:顧問姿嫺及小嚴 內容:如何紀錄案件,案件解答流程,解答時之注意事項,符合標 準及不符合標準之範例討論,及法服信件。 本堂課預計在一個半小時以內結束。 10/23 〈2〉解答組進階─詢問技巧 講師:目前欲詢問律師學長俊達、昭龍、琬鈴 本堂課至少應有兩個律師在場,則另尋律師學長姐協助。 內容:先由學長姊講述詢問時應注意事項,並分享執業時遇到的 案例狀況。再拿既有案例來進行模擬詢問當事人的情境, 模擬時,由一位學長姐擔任當事人,而由解答組員進行詢問。 每場次安排兩位解答組員,兩位皆負責詢問,一位擔任解 答員,一位擔任紀錄。 10/30 〈3〉解答組實務─實境模擬 講師:目前欲詢問律師學長俊達、昭龍、琬鈴 本堂課至應排兩個律師在場,若否則另尋律師學長姐協助。 內容:拿既有案例來進行模擬詢問當事人的情境。由顧問擔任當事 人,兩位解答組員負責詢問、記錄與解答。該組將有一位學 長姐在旁觀看,解答完後由學長姐進行優缺點評價。 11/27 〈4〉消費糾紛 講師:目前預計邀請消保官(希望由黃立老師介紹) 內容:講解消費者保護法的實務運作及相關案例解析。 概略介紹消保官的工作內容。 12/11 〈5〉契約訂定之技巧與陷阱 ◎定型化契約 講師:預計邀請有實務經驗之教授 如黃立老師、楊方賢老師、消保官 12/18 〈6〉多層次傳銷規範及法律服務技巧 講師:預計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 蘇敏煌先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82.101 ※ 編輯: ieoieo 來自: 140.119.182.101 (09/15 11:22) ※ 編輯: ieoieo 來自: 140.119.182.101 (09/15 11:26) ※ 編輯: ieoieo 來自: 140.119.182.101 (09/15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