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gerfell (lagerfell)
看板NCCUlawserve
標題[問題] 給經洋學長
時間Thu Jan 24 21:55:57 2008
學長
關於系辯拿走櫃子使用一事,我深感疑問:
1.電訪室現由藝蓁學姐託給法服管,若系辯隊長經過學姐許可可以使用裡面的櫃子
那應該請他跟我聯絡,我想他有我的電話,我實在想不通為什麼他可以直接拿走,
若是每一個系辯的人都這樣做的話,乾脆就把電訪室撥給他們用好了。
2.電訪室星期三下午才由玉潔跟方慈辛苦的整理完,我想我們去整理的理由是因為
他現在還歸我們管,她們才辛苦的把東西歸入櫃子中,為什麼系辯隊長可以完全不經
我們幹部的同意就再把東西挪開,那我們還為什麼整理?
3.電訪室的鑰匙據我所知只有法服跟藝蓁學姐那有,如果他們是拿系電那把,我會親
自去跟學姐談清楚到底那間電訪室歸誰管,但如果是我們社辦那把,我想不通到底誰
開門讓他們去拿的?
4.我當初並沒有跟系辯隊長說你可以隨便找個人就可以同意使用三樓的其他空間,第
一會議室既然已經全權交與他們使用,在法學院還沒有決定要對其他空間的規劃時,
本來法服就負有管理的責任,如果我們隨便決定使用權給誰而沒有跟藝蓁學姐事先取得
同意的話,請問是誰要負責任?
5.我從來就不曉得別人未經同意取走東西之後,還需要我去跟他們聯絡的,我實在想不通
這個道理何在?我難道在言語之間給系辯隊長或任何人覺得我是一個隨便的社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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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43.173
推 emily760504:的確唉,這樣我們好不容易整理好又被破壞了, T ^ T 01/24 23:14
→ emily760504:倘系辯要用,當初擦那些櫃子灰塵的工作應該要他們做吧 01/24 23:15
→ emily760504:好像我們忍受什麼都是應該的,大家只是不好意思說而已 01/24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