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lawserv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主旨:擬請總務處協助處理育成中心歸還集英樓三樓302室,簽請鈞長 鑑核。 說明: 一、本院曾於九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簽請(校內公文:s96601145) 研發處育成中心於九十六年十二月卅日以前歸還集英樓三樓302 室空間。但至今育成中心對於該空間尚未恢復原狀。 二、此外,本院曾與總務處、育成中心協調是否以本院集英樓三樓 所屬空間與育成中心交換其所屬於福利社二樓之空間,但經本 院九十六學年第二學期第一次院系務會議決議及學生會議決議 一致通過不與育成中心交換其所屬空間。 三、距九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至今已經將近四個月,又因空間交換 之方案被本院院系務會議否決,擬請總務處惠予協助處理育成 中心歸還集英樓三樓302室,儘速使該空間恢復原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1.117
miranda0402:希望再次寫公文會有用...Orz.... 03/13 08:55
ieoieo:辛苦學姊了~ 03/13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