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項目:
南山人壽旅遊平安險,保險金額新台幣100萬元,醫療給付金額新台幣10
萬元整。
保險給付項目:
1. 給付項目:意外身故給付或喪葬費用給付
保障內容: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
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
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
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2. 給付項目:意外殘廢給付
保障內容: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殘廢者,本公司給付殘廢保險金,其金額按
給付比例計算。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殘廢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
之殘廢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3. 給付項目:重大燒燙傷給付
保障內容:
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成下列重大燒燙傷情形之一者
(1)身體蒙受二度燒燙傷面積大於全身20%
(2)身體蒙受三度燒燙傷面積大於全身10%
(3)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
4. 給付項目:傷害醫療給付
保障內容: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
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
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但超過一
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
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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