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live (黃仔)
看板NCHU-Courses
標題Re: [問題] 校際選課
時間Mon Jan 16 22:26:01 2012
剛剛寄成站內信了...我的P幣阿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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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校際選課實施辦法
http://www.nchu.edu.tw/~indodep/chinese/laws/C05.htm
第一條 本校依據大學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學生選修他校開設之課程,
以與主修有關但本校未開設之選修科目為限。
第三條 學生
每學期選修他校之學分數,最多以六學分為限。
大學部不得超過該學期所
修總學分數三分之一。學生選修外校課程之學分數中,可被計入各系、所畢業所需之學分數
由各系、所自定。
第四條 本校學生
申請選修他校開設之課程,應於該校規定選課日期一週前,
向本校課務
組(進修教育組)提出申請,經系(所)主管核准後送教務處(創新產業推廣學院)複核,符
合規定者,發給本校同意書攜往該校辦理選課手續。
第五條 本校學生選修他校課程時,繳費等有關事項應依他校規定辦理。
其上課時
間(含至上課地點往返時間)
不得與本校修習科目時間衝堂,否則衝堂之科目均以
零分計算。
第六條 他校學生申請選修本校開設之課程,必須持其肄業學校出具之同意書,於本校初
選開始至加退選截止日前向本校課務組(進修教育組)申請,並經任課教師之同意,逾期不
予受理。選課須受本校各系(所)學生名額最高人數之限制,並繳交學分費,如課程有實習
,應另繳實習費,收費標準以本校規定為準。
他校研究生選修本校之課程,須有本校研究生選修,方得開課。
第七條 每學期結束後,教務處註冊組及創新產業推廣學院進修教育組應將該選課學生之
成績送其原肄業學校,以辦理成績登錄事宜。
第八條 暑修之校際選課,依本校開設暑期班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並報教育部備查,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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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二和第三條,個人解讀若沒有申請學程或雙主輔系的話,一般同學的選擇似乎
會減少許多?而第四條則闡釋了跨校選課的流程,有興趣選課的同學可能要特別注意
這些學校的選課時間,並事前向自己學校申請.
覺得很麻煩嗎?其實這篇新聞稿便有暗示了
成大、中山、中興、中正 4大學學生 可跨校選課
http://www.nchu.edu.tw/news-detail.php?id=17242
「...
在這項協議下,4所學校可以相互選課,且不限加選1校,另3校都可以選;但各校有\
不同的
跨校選課上限規定...」
在校方沒有新的修正條例前, 應該就是依循這幾條規定, 依我之前強者同學的經驗,
跨校選課...很 麻 煩 !
祝各位有心嘗試跨校選課的同學, 選課順利並分享自己的經驗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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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46.131.50
推 mimipig :謝謝版主,不過我想知道的是各校釋出的課程、大綱QQ 01/16 23:23
推 j78716 :不好意思,借問一下怎麼現在選課還顯示未達註冊日? 01/17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