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開本省紅龍果產期調節研究之先河者為屏東科技大學農園系的顏昌瑞教授,其於屏東校
區進行夜間10:00~02:00,每日計4小時的延長光照,可以促使終年結果;此基礎研究證
實利用夜間燈照,可有效地調節紅龍果的產期。
本場為確立紅龍果非產期催花之夜間延長燈照技術,可在中部地區的實際應用,以有
效節約延長燈照之期間及每日需燈照之時數,刻進行以下之試驗調查:
一、可視花芽形成起迄時期及正常果量產期間之調查:用以確立開始夜間燈照的時機。經
調查結果顯示:紅肉品種之可視花芽出現時期為5月上旬至10月中旬,而白肉種則為5月中
旬至8月下旬。但二者經濟量產時期,則分別是紅肉種為6月中旬至11月下旬,白肉種則為
7月上旬至10月中旬。因此延長燈照試驗的適宜時機於白肉種為9月中旬,而紅肉種則於10
月中、下旬才開始進行。
二、不同延長燈照時間之成效評估:採延長連續照明方式,處理時間為2、3、4及5小時等
4種不同時間,用以確立經濟燈照時刻。經試驗結果顯示:採’ㄇ’字型棚架栽培管理,
以行間距為2.8m×2.8m之三角排列,分別架設一盞250w之鎢絲燈泡為光源;其紅肉種以延
長17:30~19:30之2小時,白肉種則以延長17:30~20:30之3小時燈照處理,即可於非產
季期間,促成二者花苞形成及開花著果,此成效較前人研究的燈照4小時,可節省25~50%
的電源。
三、有效燈照日數評估:如能推估花苞形成期及採收期,將有利民俗節慶之供果調節,並
提高市場售價。經試驗結果顯示:於植株無負載花期之營養消秏下,每日以上述燈照時間
,持續15天以上,即可促進新的花芽分化及形成。若有負載下,則需燈照20~25天以上,
才能順利催花。但此有效燈照日數,將會隨處理期間的日照縮短及氣溫下降等因素而拉長
處理日數。
四、延長燈照之經濟效益:由於早春的氣溫較低助波動大,其春夏果之提早產期效益並不
理想,因此以延長秋冬果產期之經濟效益較佳。其產期尾季由正常果的10~11月,可因燈
照處理而延長至翌年的2月,因而延長3個月以上的生產期。另由於秋冬期間之日夜溫差較
夏季盛產期間為大,非常有利於果實的肥大及碳水化合物的蓄積;因此其總產量可增產
20~50%以上,而紅肉種單果重量可增加20~30%,白肉種則可增加30~40%的重量,且其甜度
增加2~4 oBrix,可有效提升果實品質。且植株因受惠於產調果實的負載,因而減少側芽
萌生的疏刪作業成本。
http://www.tdais.gov.tw/search/book4/53/n5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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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arkest hour is that before the da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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