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get (<(◥◤△◥◤)>)
站內NCHUS
標題[公告] 改判
時間Sun Sep 26 18:12:39 2010
前次公告中
cantdie5566使用者
因洩漏的噗浪內資料中的使用者來信,認為所洩漏的資料已可以輕易查詢到他們的資料
因此依照
4-5.公佈他人資料之文章,版主得直接刪除之並將發文者處以一個月以上水桶。
改判回
水桶一個月
若還有任何的意見,歡迎來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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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202.115
噓 http6OlOl:david跟ya嗆得不夠大嗎?推文也有人PO別人的噗浪 09/26 19:44
→ http6OlOl:要不要處理一下? 09/26 19:44
→ foget:有疑問 請提出你的論點 寄站內信給我 感謝 09/26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