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踢踢中興大學校園版版規 Vot 1.5 ※
一、版主規範
1-1.版主必須是
中興大學之在學學生。
1-2.版主有增刪版主、刪除文章、禁止不當發言者發文、修改版規、發布公告、
修改精華區、增刪精華區小版主之權力。
1-3.版主有義務維持討論版之版面整理,並促進本版版規規範內之討論風氣。
二、公告
2-1.僅版主可使用公告
2-2.使用者請勿回覆公告,經發函且推文通知後刪除之,之後不聽勸告者以情節
輕重再處以一個禮拜的水桶。
2-3.版主公告以站內文章之形式發出。
2-4.公告項目若為傳達學生權益事項不受第5條之限制。
2-5.公告若為規範使用者之事項,效力等同於版規。
2-6.前項公告後版主必須於6個月內修改相關版規。
三、爭議文章
3-1.是否為爭議文章必須經版主以中立立場判斷。
3-2.爭議文章之相關討論串刪除前需收入精華區及發布公告。
3-3.爭議文章內容涉及人身攻擊、帶有
不雅言論及
挑釁他人引起論戰,版主可以
依情節輕重處以發文者一個禮拜到永久的水桶,並刪除文章。
3-4.請勿以任何形式
鬧板
如:戰文、不正常推文、恣意洗板、愚弄板眾、無意義文章
在文章或推文中使用不雅字眼及人身攻擊...等
<違者水桶一個月> <原文劣退>
已有前例者則改為
<永久水桶> <原文劣退>
3-5.注音文、火星文、一行文,經版主提醒後
一小時內沒更正,刪文不另通知
若情況疑似鬧版則
<以鬧版論>。
3-6.禁止
無故刪除他人推文,除非該推(噓)文者的內容有不雅內容、人身
攻擊或者是一些私人資料,那也請於修改後
附上原因。
違者
<水桶一週>
四、受禁止之文章
4-1.
政治相關文章,經版主去函通知後刪除之。
不聽勸告者依情節輕重處以
<三天至一個禮拜水桶>。
4-2.商業相關文章,除打工訊息、二手物品及畢業生出清物品外,版主得直接刪
除之。(中興學區附近不算。)
4-3.色情相關文章,版主得直接刪除之。
4-4.誹謗他人之文章,版主得直接刪除之並將發文者處以
<一個月以上水桶>。
4-5.
公佈他人資料之文章,版主得直接刪除之並將發文者處以
<一個月以上水桶>。
五、轉貼及宣傳文章
5-1.各個活動之宣傳文章請勿在
一週內發表超過一篇。
(請勿重複PO文)重複po文則直接刪除。
5-2.欲轉貼他人文章請先洽原作者,並在文中指出作者。但與學校公共事務相關
者不在此限。發現轉文者並未徵求發文者同意的話,則
<轉文者水桶一週>。
(若提出有徵求到同意的證據僅刪文不水桶)
(告知原作者是種禮貌,至少請推文徵求同意。)
六、發文標題
6-1.[出租]:出租房屋,請按照格式填寫
6-2.[心得]:關於吃喝拉撒等等校園生活心得分享
6-3.[討論]:關於各項事務徵求各方英雄好漢意見交流
6-4.[閒聊]:關於各項事務徵求各方鄉民七嘴八舌
6-5.[問題]:有什麼疑難雜症要人幫忙解決的請用這標題
6-6.[交易]:不管要買還是要賣還是你要畢業搬家出清請用這標題
6-7.[自介]:大家來填填自介單吧~
6-8.[徵人]:打工、需要幫忙請你用徵人
七、買賣文、徵人文、出租文特別規定
7-1.買賣文請依照格式PO文
如果出售完畢請自刪文章,若要補充說明、補照片的文章請自刪前文。
一個月只能PO一次,用完請改用大E修文。
多PO者經由版主推文告知後若未自刪,則版主
<直接刪除>不另告知。
7-2.關於徵人文章一律請依以下方式處理
同一單位限制三十天一篇,一年不得超過6篇。
(請注意是同一單位,不是同一ID)
超PO者板主將刪除最新一篇,並
<水桶兩週>。
除了板友檢舉黑心單位與單位申覆外,不得回文。
被檢舉的單位,請用PO徵人文的ID,在七日內於本板申覆
申覆期間,該單位不得PO任何徵人文。
並請依照格式填寫(包含色碼),不符合者板主將自動刪文不另通知。
7-3.出租文或買賣文po文標題的格式不符者,
版主會直接刪除文章不再另外通知。
出租文"
十天"一PO,重複PO者則刪最新一篇。
重複po文者在被刪文後的十天內又重複PO文,此地址所有存在在版面的
<出租文章全刪,水桶兩週>。
(地址指的是
同路同號,不同樓層也算。)
7-4.由別站轉錄之買賣文 出租文 不符上述格式者 一律
<直接刪除>。
八、推文規範相關
8-1.是否為爭議推文必須經由
版主以中立立場判斷。
8-2.推文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
(例如:含有西斯內容、18禁連結、恐怖連結)
8-3.禁止政治相關推文。
8-4.推文內容禁止涉嫌人身攻擊、帶有不雅言論、挑釁他人及洩露他人個資。
8-2~8-4:<依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水桶一週至永久水桶不等>。
九、分身相關
9-1.曾經有紀錄後,分身違反以上板規,則與本尊一同
加重處罰。
9-2.曾經有紀錄、且分身違反板規後,經提證後之所有分身皆以
同樣處罰。
By gh20502、foget、busgoer 11.03.17
※ 編輯: foget 來自: 140.120.213.179 (03/17 16:24)
※ 編輯: foget 來自: 140.120.213.179 (03/17 16:24)
→ foget:本次修改主要針對惡意鬧板部份 03/17 16:53
→ foget:皆為加重處罰 03/17 16:53
推 busgoer:簽 03/17 18:02
推 gh20502:推,可是後面的ID忘了把我修掉是哪招... 03/18 01:48
推 david789321:可惡 手癢... 03/18 01:51
推 gh20502:還有最上面的1.4版忘了改www 03/18 01:54
※ 編輯: foget 來自: 114.46.213.218 (03/18 02:11)
→ nick7863:CD~不過還是給支持一下!哈 03/18 12:59
推 osloforest: 05/09 13:23
推 Subaudition:我想問版主在別的版發廢文有沒有啥辦法可管... 05/23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