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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 先附兩個網址先 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090 著作權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70017 其中 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一章第三條 第 3 條 智慧財產法院管轄案件如下: 一、依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營業秘密法、積體電 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所保護之智慧財 產權益所生之第一審及第二審民事訴訟事件。 二、因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至第二百五十五條、第三百十七條、第三百十 八條之罪或違反商標法、著作權法、公平交易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關 於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三十六條關於第十九條第五款案件,不服地方 法院依通常、簡式審判或協商程序所為之第一審裁判而上訴或抗告之 刑事案件。但少年刑事案件,不在此限。 三、因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 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涉及智慧財產權所生之第一審 行政訴訟事件及強制執行事件。 四、其他依法律規定或經司法院指定由智慧財產法院管轄之案件。 以及 著作權法第三章第一節 第 10 條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和第三章第四節 著作財產權 第 24 條 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公開播送其著作之權利。 表演人就其經重製或公開播送後之表演,再公開播送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第 36 條 著作財產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 著作財產權之受讓人,在其受讓範圍內,取得著作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讓與之範圍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讓與。 -- 其他還很多...有興趣可以自行瀏覽 我想請問,學校不是不能主張其權力 但是法源在哪裡?今天當然不是我引述法條我就說了算 但是當時鹿鳴跟校方達成協議時有說生輔組是受讓人嗎? 鹿鳴拿的經費叫做"報酬"嗎? 校方要拿法條來壓學生 ok阿 但不是用恫嚇的方式 張著維護校譽的大旗 將學生辛苦拍攝的成果河蟹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80.60
J002:鹿鳴拿到的根本不算經費吧…= =a 06/14 13:40
J002:對了 狐狸大說的是生輔組 不是課指組XD 06/14 13:41
改囉謝啦 ※ 編輯: ericlive 來自: 140.120.80.60 (06/14 13:41)
moonsshadow:謝謝支持!!查法條辛苦你了!!(下跪)真的是公道自在人心 06/14 13:45
ericlive:加油啊!!校方這樣真的讓人很氣 06/14 13:56
winds6432:認真推 06/14 14:08
FOXs761001:謝謝 認真推 壞就壞在因為是學校指定我們做 所以沒簽約 06/14 14:25
FOXs761001:以後會再謹慎注意 謝謝 06/14 14:25
J002:沒簽約的話算你的阿 而且不管怎樣 著作人完成著作就有 06/14 14:26
J002:權利可以公開 06/14 14:27
ericlive:學校指定你們做...但你們還是著作人阿= = 06/14 14:27
J002: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讓與。 代表你還是有著作權 06/14 14:27
ericlive:對阿沒簽真的算你 我的看法跟J大差不多 06/14 14:27
FOXs761001:我爭取到了我的勝利 卻會讓整個鹿鳴陷入學校批鬥 06/14 14:28
FOXs761001:與其這樣我寧可犧牲一下 無所謂了 06/14 14:28
J002:我個人是覺得,如果今天你不爭取,可能會害到後來的學弟妹… 06/14 14:29
J002:雖然你我都是今年畢業後就跑,行政在怎麼的x都跟我們沒關係了 06/14 14:30
J002:學校這樣作:於法不符,於理不容,於情不合 06/14 14:40
J002:特別叫你們把東西下架,擺明有鬼 06/14 14:40
J002:不知道是戳到誰的痛處了 科科 06/14 14:40
J002:當初你們不做又要你們接,現在做了又不給播 06/14 14:43
jmac:學校好煩 06/14 14:50
duo131:基本上學校根本站不住腳~~叫學校把相關規定拿出來阿 06/14 15:00
duo131:說真的~~學校這樣標準吃人夠夠~~學校標準欺負學生不敢反抗 06/14 15:01
J002:http://ppt.cc/OChD 引用清華大學圖書館的著作權相關文章 06/14 15:02
duo131:從以前就這樣了~~跟J大說的一樣~~今天沒有站出來~~你絕對不 06/14 15:02
duo131:會是最後一個 06/14 15:02
J002:第50頁 只要有創作的事實,於著作完成即享有著作權 06/14 15:03
J002:著作人就其著作享有公開發表的權利 06/14 15:03
J002:著作人有權利決定他的著作是否公開發表及如何公開發表 06/14 15:03
J002:我講得50頁是pdf的第50頁,如果看頁碼是33頁@@" 06/14 15:09
white1012:哇,一中哥你挺的!!!! 06/14 15:39
white1012:少打一個字= ="是超挺的!!! 06/14 15:41
J002:話說畢聯會找鹿鳴幫忙拍這影片,現在出問題了怎麼也不見 06/14 15:54
J002:他們出來幫忙?@@" 06/14 15:55
brockqq:以畢聯會處理事情的手法 大概是無視+ 不回應吧 XD 06/14 15:56
J002:那學生被學校欺負(算吧?),怎麼不見學生會幫忙?XDD 06/14 15:56
dragon49:先幫樓上兩位補血~~XD 06/14 15:59
theclgy2001:我猜是畢聯會以為自己很辛苦被罵不爽所以去告狀 06/14 16:11
brettchen:http://ppt.cc/vVl0 十七屆學生會的FB 我上次問他們都 06/14 16:14
brettchen:有回大家可以去問看看 06/14 16:14
fullshirley:推推!! 06/14 17:08
raycross:專業推!!! 06/14 17:13
ericlive:原來那麼多回響阿(擦汗) 我自己真的不是多厲害... 06/14 17:43
ericlive:希望這次不要又有同學或同仁(?)被莫名施壓 支持鹿鳴創作! 06/14 17:45
J002:中間有引用到ericlive大的文章 還請見諒<(_ _)> 06/14 18:37
ericlive:恩沒關係 哪邊有錯也歡迎指正^^ 06/14 18:38
J002:會不會明天就被砍文章了QQ 06/14 18:48
sirius1110:如果被砍文章,學校那邊的立場不就更微妙了XD 06/14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