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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剛好有修過著作權法 就上課的記憶回答(如有錯請指正) 不太會上色...麻煩各位看的辛苦一點了XD 相關法條: 著作權法 第 10 條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 11 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 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 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 第 12 條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 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 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公開播送權屬於著作財產權的一種~ 從學校跟鹿鳴之間 不太像是有僱佣契約的存在 所以可能無法適用上面第11條 而畢業影片 看前幾篇文章好像有提到是畢聯會出資(若是學校出資 則出資人為學校) →著作權無特別約定 仍是歸鹿鳴.. 故可能有上述12條之適用 依該條 要先看是否有契約明定 如果沒有契約明定 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鹿鳴)享有 依照原po的推文 沒有跟學校簽契約 故要看學校內部的 社團之成立辦法、經費辦法等等 有沒有提到著作權的歸屬 如果通通沒有提到的話~ 著作財產權應該是歸著作人(鹿鳴) 所有 那鹿鳴當然就不需要撤下影片 ---------------------------------------------------- 以上是 在下 純就法律面的看法 現在這個問題 可能不僅是法律的問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5.139
ericlive:推 反正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鹿鳴方面都是沒錯的(無誤) 06/14 19:39
J002:推~ 06/14 20:12
reader2714:之前好像有說原本是學校和畢聯各出一半最後變成學校出? 06/14 20:44
J002:樓上說的在 #1Dz9lcQr 裡面 06/14 20:45
flyingcats:原本是畢聯會跟生輔組合出 後來生輔組全吃下來自己出 06/14 22:38
※ 編輯: wupe 來自: 118.170.205.139 (06/14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