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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twitfool (^^)》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iPhone果然樹大招風阿 : 一推出馬上變成箭靶 : ============================================= : 2007.01.11 中時晚報 http://kuso.cc/172T : 蘋果iPhone名稱侵權?思科蘋果法庭見 : 蘋果電腦昨天才歡天喜地宣佈進軍手機市場,發表「iPhone」。美國網路系統大廠思科只 : 讓蘋果高興一天,今天對蘋果提告,表示「iPhone」這商品名稱為他們所有,控告蘋果盜 : 用商標。 : 「iPhone」昨天在蘋果年度產品發表大會上正式亮相,執行長左伯斯更表示「iPhone」是 : 「革命性的產品」,一機在手就可以聽音樂、上網或拍照。思科表示,「iPhone」這個商 : 標在公司二零零年併購「Infogear」科技公司後就歸他們所有。 : 思科副總裁兼法務長張德勒在聲明稿中指出:「蘋果多次向我們提出使用iPhone名稱的請 : 求,我們也相當有誠意與他們進行協商。」「蘋果推出手機當然值得高興,但也不能未經允 : 許就使用我們的商標。」 : 思科向北加州地區法院提出訴訟,控告蘋果「侵權並蓄意抄襲且利用思科已經合法註冊的 : 商標。」 事情恐怕沒有這麼簡單~ 有許多馬路消息指出, Cisco 將要授權Apple使用iPhone名稱 不過, 事情不是這麼單純的兩方願意和解, 而有些小內情~ iPhone 這名字最早是由Infogear 公司註冊, 日後才被Cisco 併購 根據zdnet.com 1/12日的報導, iPhone商標乃於11.16.1999 向USPTO註冊, 六年一期的到期日為 11.16.2005, 但Cisco 卻於到期日前並沒有續用註冊. 惟USPTO給予商標續用註冊六個月的寬限期, 付錢即可(資本主義精神!) Cisco也許聽到來自Apple的風聲, 於寬限期的尾巴5.04.2006趕緊續用註冊iPhone商標 有趣的是, 向USPTO 提出續用時,須隨著declaration附帶證明商標係經持續使用. 於是Cisco 提出的照片就是這張 http://blogs.zdnet.com/Burnette/images/cit200_470.jpg
這是以當初另一家被併購的Linksys 公司的名義推出的 VoIP phone product, 但這張照片有問題, 很明顯的除了外包的塑膠膜貼了一個白色貼紙寫"iPhone" 之外, 其他沒有任何地方出現 iPhone 字樣, 甚至根據考究, 直到2006年12月, Cisco 才把這個本名叫 CIT200 的機子改叫做iPhone~ 早期的產品, 連使用手冊都沒有出現iPhone 名稱. Cisco擺明就是在聽到風聲後, 想出來擺Apple一道, 但恐怕為時已晚, Apple 若可以向聯邦法院證明Cisco從未合理使用過該商標, Cisco 不見得討得到便宜, 我也相信Apple 有能力做到, 這也是Steve Jobs 不鳥 Cisco授權提議的原因吧! 在此時,Cisco 發布新聞稿對外表示將授權iPhone商標給Apple使用, 並且正在進行最後的文件簽署動作, 看起來更特別有趣~ 資料來源請參考:http://blogs.zdnet.com/Burnette/?p=236 -- 広がる闇のなか 交し合った 革命の契り 誰にも邪魔させるワケにはいかないから 果実が告げた未来 夢、理想に変える 誰もが望んだおわりを いつか 僕が見せてあげる 光り輝く世界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mobilefox 來自: 210.209.162.76 (01/15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