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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市了一支手機,可以在任何時間,即使關機也可以找到位置 1. 大明夫婦幫剛上小學一年級的小孩及患有輕微失憶症年屆八十的母親各買了該手機 問:(1) 大明夫婦這樣做是否違反其小孩人權? (第二個小問題有點忘了 ><) (2) 大明夫婦這樣做是否違反其母親人權? (第二個小問題有點忘了 ><) 2. 台北市政府發給遊民食物券及其他補助,但要求遊民必須配戴此手機才發放 問:台北市政府這樣做是否違反遊民人權? (第二個小問題有點忘了 ><) PS: 第二個小問題三個題目都一樣,可是我忘了 @@ 第二大題 20 分,兩小題各 10 分 1. 行政院長為總統任命,故若總統直接下令於各部會長官,是否妥適? 2. 憲法規定人民有集會及結社自由,而集遊法規定了集會結社的事項,是否若無集遊法 則人民無集會及結社自由 第三題 30 分 2008 立委選舉第一次採用單一選區制,但國民黨的立委席次所佔比例遠大於票數比例, 是否違反選舉平等原則? 感覺還可以.... ----- 英文 (略) ----- 案例分析與論證能力 第一題 50 分 某火鍋店老闆擅自複製元世祖的圖,被故宮依文物資產保存法提起告訴,要求罰緩,但根 據著作權法,作者死後 50 年作品即進入公共領域,因相關法條甚少,試問要如何說服法 官文物資產保存法不妥適? 第二題 50 分,兩小題各 25 分 內政部原本規定變性人男變女必須經過完整手術,但人權團體認為太苛刻,後來改法律為 經兩精神醫生評估及手術 (較簡單的手術) 即可變更,(後面概述了一下其他國家對變性 人 的規定) 問 1. 請問內政部對於性格變更的的定義為何?這樣妥適嗎? 2. 性別的選擇是否該受保障?若是,如何?若不是,則變性人法律定位為何? 這就傻住了,因為去年是第一次改考科所以我參考了去年,禮拜二買了一本刑法概論惡補 刑法的不法性有責性,可是看到題目......第一題兩個法律的衝突?還要用理 "說服" 法 官?第二題性格變更的的定義?真的是整個亂扯了...... ================================================= 這是台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某位戰友分享的文章 在graduate版發的 我看了之後。。。。。覺得自己太天真了。。。。。。 這幾題憲法釋論如果讓我考我可能考不過50。。。。。。 要加強的地方還很多。。。。 難度跟中興的考題各有千秋 但是讀死書,恐怕結果都是答不出這些問題。。。。。。 以各位學長(姐)的角度來看,這些題目你們會如何作答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4.81.148
jody893011:清大明天就豋場了~期待它的考題~ 03/13 12:43
roseritter:英文多到爆炸 請加油 03/13 15:56
eslite:是科際喲 03/13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