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X商場不開發票(若特地要求就要另加5%的費用)已是公開的秘密
,常逛的消費者,也都有不要發票以求便宜的默契。
由於電腦零售競爭激烈,店頭銷售的毛利已經壓縮在10%以下,賺錢
不易的業者,只好遊走法律邊緣,開始在5%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上玩把
戲。尤其是光X商場這種每日營業額相當大的集中商圈,如果能夠增
加5%的毛利,可能就是幾千萬的差別。
廠商進貨時,其實進貨價就已經內含5%的營所稅,這些稅如果不轉嫁
到消費者身上(售價加上稅金後,一律開立發票),就只能自己吸收,
開二聯式發票沖銷,以免年底時候的留抵稅額過高,遭國稅局關切。
雖然店數眾多,但是其實很多不同的店面,都是同一個老闆擁有,以
店面,每日可能成交上百萬金額估算,因此擁有多家店面的老闆手中,
每月產生上千萬的營所稅非難事。
「賣發票」,幫公司行號「避稅」。發票證明這些錢其實都是支出,就
可技巧性的避掉本來應是營業收入的稅金﹔因此年底報帳時,發票就成
為各大公司行號的最愛。
學校或軍中等公家單位消耗年度預算時,電腦賣場的發票一向是最愛,
只是名目最好開的模糊一點,例如「電腦週邊耗材及資訊服務」這類的
名目,報帳也容易點。
「從發票上獲利,不必靠賣產品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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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到的,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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