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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3.14多益測驗考生注意事項: 考生應攜帶之物: * 有效之身分證件,僅限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 * 2B鉛筆及橡皮擦。 * 考生請憑:准考證(需張貼一張二吋近半年內之彩色半身脫帽相片及簽名) 及有效身分證件(正本)入場應試。 ★★★ 注意 ★★★ 攜帶其他替代身分證件(例如:駕照、健保卡、員工識別證…等等), 一概不接受。 2.◎ 測驗日期:98 / 03 / 14(六) ◎ 測驗時間:14:00PM~16:30PM ◎ 使用場地:管理學院大樓-2F- 212 3F-331.332 ◎ 測驗地址: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1號 ◎ 測驗人數:116人 ◎ 測驗當天聯絡人:林芳朱同學 0912-741-689 考生請詳閱 以免損失你的權益 一 為使參加TOEIC多益英語測驗(以下簡稱本測驗)之所有考生明確知悉考場應遵守之事 項 ,特訂定TOEIC多益英語測驗考場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二 正式測驗前15分鐘開放入場,進入考場前請恪遵如下要求: 1.正式測驗時間約150分鐘,中間沒有休息時間,中途離場後不得再進場。 測驗中不得飲食、飲水。 2.請考生不要攜帶貴重物品赴考;手提袋、背包及飲料等一律置於考場外 (或監試人員指定之地點),不可攜入考場。TOEIC考場正式測驗時為清場 且封場狀況,但對上述置外考生物品之遺失不負保管之責。 3.進入考場應試請攜帶:准考證正本、有效身分證件正本、 2B鉛筆及橡皮擦。 4.請勿攜帶電子計時器入場,個人重要物品,如皮夾、手機可攜帶入考場。 手機、手錶報時功能及各項電子用品一律關機,測驗期間如發生聲響, 本測驗將不予計分。 三 本測驗有效身分證件唯有二: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 注意:攜帶其他代替身分證件(例如:駕照、健保卡、員工 識別證、學生證…等等),一概不接受 四 無本測驗之准考證及有效身分證件不得入場應試,未帶准考證者,可至服務 台或監考人員處辦理准考證補發。 五 准考證上須貼好照片並簽名,照片必須是兩吋、彩色、脫帽相片 紙的證件照,未帶照片、照片不符合規定或辨識困難者不得入場應試。 六 如正式測驗時間為09:30 (13:30)開始,考生於09:30 (13:30)後抵達考場 者視為遲到,不得參加測驗,並取消測驗資格,考生不得要求退費或延期考試。 七 測驗中不得有窺視、傳遞小抄、任意調位、抄襲、夾帶或交換試題、答案卡等舞弊 行 為,違者取消測驗資格,且成績不予計分。如有代考行為,代考者與考生本人三年內均不 得報名參加本測驗。 八 正式測驗試題本分兩部分:1.聽力測驗2.閱讀測驗,請遵守本測驗「禁止跨越考區作 答」之規定;亦即進行聽力測驗時,考生不得翻閱試題本至閱讀測驗部分;以此類推,違 者成績不予計分。 九 考場內外應保持肅靜,繳卷後不得逗留場內或在場外高聲喧嘩或有圖利他人作弊等不 正當行為,違者該次成績不予計分。 十 意圖或已將試題本、答案卡或錄音帶攜出試場或於測驗中錄下試題者,取消測驗資格 、成績不予計分,且五年內不得參加本測驗。 十一 測驗時間約兩個半小時,中間不休息。未經許可,不可中途離場或交卷,違者不予 計分亦不退費。測驗進行間,如因不可抗力離場,須經監試人員許可,所致測驗時間之短 少將不予補足。 考生應舉手示意監試人員,並請留在座位上待監試人員完成檢查後安靜 地離開考場。 十二 測驗時除在試題封面填入個人簽名及准考證號碼外,禁止在試題本及背景問卷上作 答或做任何記號,禁止跨越考區作答,違者成績不予計分。 十三 監試人員為執行前列各項規定,得查驗各種可疑物品,並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或 妨害考試公平之行為,作必要之處置,考生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四 考生有本規則所規定各種情節以外之其他不當行為者,得依照一般考場規則辦理, 且本測驗得以權宜比照本規則之規定比照處理。 十五 測驗中,考生發現試題印刷不清或缺頁時,得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但不得要求解 釋題意。 十六 測驗時間終了,應即停止作答,違者如經制止無效則成績不予計分。並請留在座位 上待監試人員完成收發作業,宣佈離場時才得離場。 十七 本規則經ETS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TOEIC多益英語測驗考場規則 ---------------------- 嗯...規則和注意事項好多= = 不過有參加的同學記得要看清楚 免得違規了就得不償失 @@ -- γ / || \ ㄟ ㄏ 新八你好噁心,請你暫時不要跟我說話阿嚕。 i▂ ▂ ▕i Δ / ˊどんだけ── ㄑ[ ]-[ ]¢jeans10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1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