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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hor (pohor)》之銘言: : 因為忘了把通行證貼上去 : 被罰300塊錢..... : 我禮拜一要去找警衛隊申訴.... : 因為我有申請通行證,只是沒有貼上去 : 翻了一下法條 : *** : 未顯示有停車效力之汽車或機車識別證而停車於本校校區內者(不包括校警准予放行之 : 特殊車輛;詳見第十四條),以違規停車論。 : 本校學生汽機車違規時,依下列方式處理之: : 違規行駛或停車者,依情節輕重,加以口頭勸導、貼警告條、加鎖、拖離或開立交通 : 違規事件通知單,另送學務處議處。 : *** : 沒貼通行證應該不是嚴重違規吧,更何況我有申請通行證,生輔組應該有紀錄 : 而且我也沒被貼過警告條,我還是新生,剛進交大,什麼事情都不知道,居然就把我 : 的車子吊走了........我想這些理由應該可以去申訴吧~~~~ : 而且吊走了也不通知一下,地上也沒留字,找了三十分鐘,害我以為車子被偷了 : 最後要去警衛室報失竊的時候才發現我的車子被鎖在外面..... : 他們沒盡到良善管理者之告知責任....這個我也要申訴啦!! : 有沒有嘴巴賤一點的(如外宿三人組)或是修法律學程的跟我一起去申訴~~~plz~~~ ``````````````````````````````````這一定是在指逸材吧,他的嘴是應該收斂一下 : 我要要回我的三百塊錢 ````````````````````` 有肥仔材的鼎力相助,我看是沒問題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