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hor (pohor)》之銘言:
: 因為忘了把通行證貼上去
: 被罰300塊錢.....
: 我禮拜一要去找警衛隊申訴....
: 因為我有申請通行證,只是沒有貼上去
: 翻了一下法條
: ***
: 未顯示有停車效力之汽車或機車識別證而停車於本校校區內者(不包括校警准予放行之
: 特殊車輛;詳見第十四條),以違規停車論。
: 本校學生汽機車違規時,依下列方式處理之:
: 違規行駛或停車者,依情節輕重,加以口頭勸導、貼警告條、加鎖、拖離或開立交通
: 違規事件通知單,另送學務處議處。
: ***
: 沒貼通行證應該不是嚴重違規吧,更何況我有申請通行證,生輔組應該有紀錄
: 而且我也沒被貼過警告條,我還是新生,剛進交大,什麼事情都不知道,居然就把我
: 的車子吊走了........我想這些理由應該可以去申訴吧~~~~
: 而且吊走了也不通知一下,地上也沒留字,找了三十分鐘,害我以為車子被偷了
: 最後要去警衛室報失竊的時候才發現我的車子被鎖在外面.....
: 他們沒盡到良善管理者之告知責任....這個我也要申訴啦!!
: 有沒有嘴巴賤一點的(如外宿三人組)或是修法律學程的跟我一起去申訴~~~plz~~~
``````````````````````````````````這一定是在指逸材吧,他的嘴是應該收斂一下
: 我要要回我的三百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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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肥仔材的鼎力相助,我看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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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2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