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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逆向停車!!!! -- 第五十六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者。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 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者。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者。 五、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者。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者。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者。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者。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者。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者。 十一、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者。 那個那個~~ 新竹的拖吊場在:新竹市牛埔路247巷12號 計程車費約250元。 -- 有股淡淡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36.75
smallvc :呵呵!~╮(′~‵〞)╭ 12/01 21:06
smallvc :謝謝!我今天知道不能逆向停車! 12/01 21:08
unknowing :真的喔@@ 我常常這樣耶 XD 12/01 22:54
newH2O :小偉親身示範 就甘心ㄟ 12/02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