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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taytuned 信箱] 國立中央大學九十五學年度新生盃女子籃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籃球運動風氣,提高運動水準,聯絡情誼,發揚團隊精神,特舉辦 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中央大學女子籃球隊。 三、比賽地點:本校依仁堂籃球館。 四、比賽時間:中華民國95年10月12日(星期四)起。 五、參賽資格:學生證蓋有九十五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之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一年級新生。 六、報名及抽籤辦法: (一) 日期:報名:95年9月29日(星期五)止。 抽籤:95年10月3日(星期二)上午10:00。 (二)地點:中央大學依仁堂籃球館。 七、競賽單位: (一)以系級為單位,採自由報名。 (二)每隊可報名四人,每人限報名一隊,不得重複。 八、比賽制度:採用四組循環賽制,分組冠軍晉級四強單淘汰賽。 九、競賽規則: (一) 以三對三鬥牛的方式進行比賽。 (二) 比賽開始:兩隊派代表猜拳決定攻守次序,裁判發球開始。 (三) 得分:(1)比賽進行中,於三分線內投球中籃,得兩分; 三分線外投球中籃,得三分。 (2)進攻投籃犯規予以罰兩球。罰進一球,不予計分,進攻方可保有 球權,重新洗球進攻;罰進兩球,得一分。 (四)攻守交換:(1)進攻方投球中籃得分,攻守交換並於罰球圈 內洗球。 (2)比賽進行中,防守方獲得控球權,須回至三分線後,始能進攻。 (3)裁判判決犯規及違例,於罰球圈內洗球,重新開始比賽。 (五)犯規:(1)個人犯規達四次者,將判離場。 (2)團體犯規達五次者,進行兩次罰球。 (六)暫停:比賽雙方皆有兩次暫停的機會,如有延長比賽,雙方皆可再暫停一次。 (七)勝負判定:(1)比賽時間以20分鐘為限,時間終止,以分數較多者為勝利隊伍。 (2)於比賽時間內,得分先達十五分者,為勝利隊伍。 (3)如比賽時間終止,雙方分數平手,予以加賽5分鐘,如再無法 分出勝負,則再予以加賽,先得分著為勝利隊伍。 (八)其他比賽規定,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公布之最新籃球規則。 十、競賽用球:採用『NIKE』牌皮製籃球,為六號球。 十一、競賽規定: (一)各單位應於賽前十分鐘到場,辦妥一切出賽事宜,逾比賽開始時間仍未到齊出 賽人 數者,以棄權論。 (二)未經報名之運動員不准出賽。 (三)球隊比賽服裝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應有明顯號碼。 (四)運動員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停止其參加比賽之權利。 (五)如隊球員身份有質疑,請於比賽中向裁判反應,比賽結束將不予追究。 十二、獎 勵: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 十三、本規程經由籃球隊隊務會議通過,報請體育室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報名表及競賽規程可至以下下載,下載後請交體育室陳冠錦老師 http://rapidshare.de/files/34001976/95Basketball.doc.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45.167 ※ 編輯: staytuned 來自: 140.115.45.167 (09/22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