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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家裡的經濟因素,打算下學期不待在彰化省房租, 我(101級大四)學分已修完只是不能提早畢業(無教程的128) 因此就有打算住在家中(台北)然後修一門比較可以自修的課 這樣大約兩周到三周去上一次,然後自修再去考試 因為我通識修完了,教程也沒有,所以想問大家的是: 由於學校規定最低修課標準是至少要有一門課 1.我可不可以修一門通識(但我通識已經修完,多修不算學分) 2.我可不可以修一門教程(但我沒教程,也不算畢業學分) 過完這學期呢?因為有幾門通識和教程我還蠻有興趣的,謝謝! -- 「我們真是迷失的一代,鼓足了勁馳往沒有終點的高速道路,  不時尋找『錢途』標誌來引導方向。這似乎成了我們唯一公認的標竿。  我們不再有真正的信念,只有相對的道德標準。」--《德州商訊》(Texas Busines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96.31
benboy0227:同系推 02/18 02:51
vi000246:問問系辨比較準吧 畢竟關係到你畢業 02/18 15:17
calvin7788:建議直接問註冊組(教務處) ~~ 因為這是修課問題了~~ 02/18 18:09
jaybao:你學分修滿了嗎? 02/19 22:08
jaybao:修完128學分後,基本上學校不能留學生 02/19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