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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sai000 (七逃郎)》之銘言: : 九舍404有兩人被退宿 : 因為經常在半夜大聲喧嘩 : 及打麻將 抽煙等問題 : 但他們寒假二月多還住在房間裡 : 據認識他們的室友說 已經請樓長跟教官來勸阻了 都沒用 : 要是他們在開學後仍明目張膽的偷住 : 我實在忍不下去這種長期的噪音騷擾 : 不知哪種申訴管道較有效 : 還是要靠自已比較實在? 逕向學生事務處舉發 第三章-第五條-三:小過 (三) 破壞團體秩序者。 (七) 影響公共秩序、衛生、安全、安寧者。 第三章-第五條-四:大過 (一) 「記小過」之再犯者。 (六) 蓄意破壞學校公物或公共秩序、衛生、安全、安寧者。 第四章-第八條 學生經處分後,如有再犯相同行為,得加重處分。 Reference: http://stuaff.ncue.edu.tw/introduction/law/life/1.pdf 不知道有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不過現在人權似乎蠻高的, 他們有機會再申訴, 多半哭一下說有悔意就沒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27.213
xgreen1001:原來大學還有記過喔@@那小功呢? 02/19 01:33
rabbitwood:記個過好像不痛不癢 (?) 02/19 09:36
assai000:吵的有四個 可能兩個出來頂罪吧 感謝你 我會試試看的 02/19 12:15
yoholin:老鼠屎~ 要打麻將不會外宿 02/20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