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受理本校九十四學年度研究生(舊生)宿舍住宿申請事宜。
說明:
一、研究生宿舍如下:
男生 男研舍(有冷氣,每寢二人)、男研五舍(無冷氣,每寢二人)。
女生 女研十四舍(無冷氣,每寢四人)、女研一舍(有冷氣,每寢二人)。
二、申請日期(逾期概不受理):
1. 第一階段-原寢室住戶確認續住:5月2日至5月6日
2. 第二階段-原宿舍登記非原寢室:5月9日至5月11日
3. 第三階段-他棟宿舍住戶及外宿生申請:男五舍、女一舍(5月12日至5月13日)
男研舍、女研十四舍(5月16日至5月17日)
三、申請方式:
1.現住戶-免填住宿申請表,持本人學生證親自向舍長登記,並於住宿登記名冊簽名
以示負責。
2.非現住戶-填寫住宿申請表並請指導教授簽證,持學生證親自向舍長登記床位。
3.辦理登記地點:以各舍舍長公告為準。
四、注意事項:
1.宿舍登記以親自辦理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委託他人辦理,請向舍長出示委託人
及受託人雙方之學生證及委託書。
2.第三階段男五舍、女一舍之申請以低收入戶為優先。
五、禁止事項:重複登記床位者,取消住宿權。
六、住宿申請表領取處:1.生輔組 2.管理員服務台
3.學務處網頁http://osa.adm.ncu.edu.tw/ 下載表格。
七、宿舍費:依規定收費(詳見生輔組網頁),分上、下二期併於學雜費中繳納。
八、學年住宿期間分上、下二期:
上期:9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得視實際狀況做調整)。
下期:2月1日至8月31日(得視實際狀況做調整)。
九、取得住宿權後,該學年內不須重複提出住宿申請。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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