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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素羚、彭慧潔、王品文報導】《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於十一 月廿七日一讀通過,但法律學者多認為該案變革不當,爭議過大,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陳 惠馨因而發起連署,向立院施壓擋下該案。 該案由立委陳明真提出,一讀後朝野協商順利。但逾廿一所大學法學院院長、系主任紛紛 連署反對,迫使黨團撤銷簽名,該案再度退回協商討論。 除發起人陳惠馨外,本次連署學者還包括台灣大學法學院院長蔡明誠、東吳大學法學院院 長潘維大、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所長林志潔等廿二人。 陳惠馨表示,依照該案未來律師錄取率不升反降,且考試變難、考科死板,未能解決現有 問題。她強烈希望學界能共同參與草案討論。 高考條例草案最大變革,在於將律師、司法官、檢察官考試三合一,並限制應考資格,非 法律研究所畢業生須先參加第一階段的「法律基礎能力」測驗,篩選掉一半考生後,再舉 辦第二階段筆試和第三階段口試。且第一階段應考資格不得保留到第二年,中正大學財經 法律系主任林德瑞說:「新考試制度只會一步步逼瘋學生。」 目前律師錄取率約百分之八,司法官、檢察官錄取率合約百分之三;新草案一、二試錄取 率為百分之廿,第三階段口試則依典試委員提出名額定之。 陳惠馨認為新案律師錄取率應至少提高到百分之五十至六十。潘維大則表示,取得律師資 格容易,學生才有時間往其他方向發展,且律師人數增加也可促使人才朝不同領域發展, 可提升國內司法人員素質。 針對學者批評,陳明真則回應:「學界對法學教改意見分歧,只會空口說白話,卻沒有實 際行動。」他說,如大幅提高律師錄取率,實務界無法容納大量的實習生,也無法維持素 質。 陳明真表示,自己擬訂新草案時,曾與台大和台北大學等八所大學法律系教授討論,也徵 求實務界意見。他承認草案確實不甚完善,但總要有人「先跨出第一步」。 法律系學生對律師錄取率又有不同看法。台大法律系學生時瑋辰認為,錄取率只是數字遊 戲,立法者可考慮改為設定門檻方式,考生達到特定分數就可取得律師資格。 除了考試方式大幅變革外,新案也改變原有司法特考科目,廢考國文,加考外文、綜合法 學和法律倫理等三科。 對此,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姚思遠認為,若要改變考試科目,應是優先因應社會趨勢 如財經法、科技法等為先。 -- 惶恐灘頭說惶恐,零丁洋裡嘆零丁, 奈何橋頭又奈何,閻羅殿前見閻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0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