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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倫理專題 黃 藿 一-234(必修) : 行政學專題     孫 煒 一-234(政府類四選二) : 行政程序法專題研究 陳英鈐 一-567(選修) : 政黨政治與選舉制度 吳重禮 一-567(選修) : 憲法研究專題 鍾國允 一-678(法律類五選三) : 社會科學方法論 王燦槐 二-678(方法論二選一) : 社會法與非營利組織 孫煒/張桐銳 三-234(選修) : 法與生物倫理 陳英鈐 三-567(選修) : 公務員法專題 張桐銳 四-234(選修) : 多元文化研究專題 李廣均 四-678(政府類四選二) : 結果星期一的課程,是個大爆炸...一天排了五門課... : 如果真的有選課上需要的同學, : 可能得去找老師協調一下看能不能調課... 因為品翔有疑問,所以我說清楚一點好了, 分組這件事,也就是法組跟政組,只有在招生時因為考科不一樣而已, 入學之後這其實沒有這個分別,因為修業規則都一樣, 也就是選課跟畢業條件都一樣,沒有分組的差異, 所以,不管法組跟政組,選課上一定都是: 必修一門(公共倫理專題) + 方法論二選一(法學方法論/社會科學方法論) + 法律類五選三(憲法/行政法/行政訴訴法/行政法各論/公司法) + 政府類四選二(行政學/公共組織與行為/多元文化/公共政策)   + 選修五門 每一門都是三學分,加起來就是十二門,三十六學分,  另外注意三點, 1.方法論雖然是二選一,但是也可以兩門都修,多修的一門可以拿來抵選修.  法律類五選三與政府類四選二加起來就是五門課,  也可以多選到兩門作為選修. 2.選修五門,不一定要都選所上的課,也可以選外所或外校的課, 但是外所或外校的課,最多也只能承認到兩門作為選修.  也就是說,所上的選修課至少還是要修到三門. 3.必修與法律類五選三與政府類四選二課程,  一定要修所上開的,不能修外所或外校的同名課程,  但有一個例外,政府類四選二有一門公共政策,  可以修客政所開的公共政策來抵。  這樣子應該就比較清楚了,其實修業規則所上網站就有了, 我只是再整理一下而已. 其實選課祇是小問題而已,  要畢業的話,還有實習課程,另外,最重要的關卡,  就是畢業論文啊....(淚) -- 俺はしろひげを王にす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39.147 ※ 編輯: LoveBea 來自: 115.43.139.147 (06/05 15:00)
rocwwf:哇哇!好清楚 拜謝學長(鞠躬) 06/05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