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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招生名額 初試 複試 法律組 3 人 書面資料審查 口試 政府組 2 人 書面資料審查 口試 繳交資料: 1.學歷證件影本乙份。 2.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須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組)人數。 3.二年制技術學院及轉學生另須繳交專科學校或轉(入)學前原校之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4.推薦函二封(請推薦者密封並於封口處簽名)。 5.個人簡歷及自傳各三份。 6.研究計劃書乙式三份(內應含進修目的、研究方向、研究計劃、生涯規劃等),不限頁 數及格式。 7.其他有利申請案之相關資料各三份。 8.前述第4~7項之資料請依序裝訂後逕寄法政所。 其他規定: 1.初審通過者始得參加複試。 2.本甄試採擇優錄取。 3.相關送審資料不得取回。 4.本所可申請提早入學。 5.經錄取就讀本所之研究生,應參加本校所舉辦之碩一英文能力鑑定考試。 -- 我實在很想旁聽甄試口試時會問些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79.67 ※ 編輯: LoveBea 來自: 219.70.179.67 (10/02 14:20)
sy018951:豐大,助教請你幫忙把這篇po在各大網站,謝謝你! 10/02 16:08
LoveBea:好 我明天把甄試規定重點重新編排之後再轉到幾個重點版 10/02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