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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98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就學貸款申請公告 (一)申請期限:99年 2 月 3 日(週三)起至2 月10 (週三) 請逕向台灣銀行網站完成線上 登錄及下載申請書。 (二)繳交資料: 1.已完成銀行對保之貸款申請書第二聯:請逕向台灣銀行網站完成線上登錄及下載申請書 並親自至灣銀行完成對保手續(對保書需加蓋銀行戳記)。 台灣銀行網址:https://sloan.bot.com.tw/sloan/loginStudentPre.do 註:於台灣銀行網站線上登錄貸款申請書須點選就讀學校時,壽豐校區請點選東華大學、 美崙校區同學務必點選東華大學美崙校區 。 2.繳款單:註冊繳費單全聯【勿撕開折合線,請全聯交回】。 3.戶籍謄本:貸款生及保證人雙方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各一份(第二次以上申請貸款者可免 附)第一次於本校申請者,一定要繳交本人及保證人戶籍謄本各一份(不可使用謄本影印 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學生本人暨保證人若同戶籍時只需繳交一份戶籍謄本即可)。 (三)繳件方式:請將上列繳交資料於99年2月10日(週三)以郵戳為憑,寄回壽豐校區學務 處生活輔導組,逾期未登錄或未寄件者視同未完成申請。 寄件地址: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姜紫淇小姐(收) (四)若就學貸款申請不足額者,請務必於註冊日當天至出納組現場領取補繳費之註冊繳費 單現金繳費。 (五)若無法於期限內繳資料者,請於註冊當天(2月23日)請將相關補交資料送至壽豐校區生 活輔導組辦理。 (六)就學貸款申請,一學期僅限一次,加退選後之學分費列入貸款結算作業。 (七)若學生逾限未將資料送達本校或就學貸款申請不足額者未於註冊當天補單繳費完成, 將視為「未完成」註冊手續,依學則第30條(學士班)、63條(研究生)規定予以勒令退 學。 (八)就學貸款參考資訊:本校網頁/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學生就學貸款 -- smooth runs the water where the brook is dee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4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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