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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ker6 (天冷)》之銘言: : 物權修正條文對照,含理由 : http://0rz.tw/9RKoX : http://0rz.tw/sbGWU 可魯提供的連結已經掛點,這邊補上新的拙供大家參考。 有作報告需求同學請下載,方便日後檢省打字時間, 無此需求同學,請在禮拜三民財聽我吠,我會印給大家,聊作精神受創慰撫之用。 通則、所有權:http://0rz.tw/X4JOt 九八年一月廿三日公布新法。 地上權*:http://0rz.tw/EZkgH 地役權*:http://0rz.tw/444Fc 永佃及農用權*:http://www.ba.org.tw/News_File/永佃權章及農用權章草案.doc 典權*:http://www.ba.org.tw/News_File/典權章草案對照表.doc 擔保物權:http://0rz.tw/5d2rd 九六年三月廿八日公布新法。 占有*:http://0rz.tw/284C1 註一:後面有打星號者目前仍為草案。 註二:農用、典權兩個連結來源請「全部」複製後貼上,他用中文當網址,我沒辦法縮。 註三:今年普考七月、特考及高考都在八月,因此六月以前修正的法規都可列為考試範圍 只有考前兩個月內公布的「法規」不列入命題範圍。誤用舊法僅「斟酌計分」。 註四:註三所述為兩年前敝人吃飽太撐把報名簡章整本翻過所得知,詳情請以每年度考選 部發售之報名簡章為準。 -- 我很廢,連拿去當柴燒都不行; 廢到只能像條狗一樣,聲嘶力竭的狂吠,終究改變不了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