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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學期宿舍關閉:95年1月16日中午12時 下學期宿舍開放:95年2月18日中午12時。 二、宿舍檢查:1月16日下午開始,無論是否申請寒假住宿,皆須受檢。 請於宿舍關閉前清理 a.寢室(垃圾清完,物品擺定位,免淨空) b.公共責任區域(含交誼廳、迴廊、衛浴...等) 並且把將公物歸回定位以編號為準! 如椅子每人號碼不同,不可擺放他人或交誼廳椅子 作為自己的,隨意擺設者視同違規。 ! 注意 ! 手續未完成或清理不全者,將扣住宿保證金。 三、檢查建議:請先至管理員處登記檢查時間 夜間亦可檢查,期末考期間即受理 最晚不逾1月13日,未登記者宿舍關閉日起逕入檢查。 建請同學清理完後先與管理員約定時間受檢,可避免爭議。 四、寒假住宿申請:即日起迄12月20日止,至各系所填申請表。 寒假住宿費大學部1,650元 (不分莊別) 研究所(擷雲莊)2,000元。 ! 注意 ! 不受理延後或提前住宿之申請,亦無按天計 收住宿費,一律以全額收費。 住宿費將印製繳費收據,約12月23日前轉發各系所,請 同學洽系所辦領取並務必於12月30日前至臺灣銀行或利 用ATM提款機繳費 ! 注意 ! 限12月30日下午3時前繳交,不是到當日午夜零時。 P.S.如迄12月27日仍未收到,請洽出納組 五、寒住仍住原寢室 a.各宿舍均開放 , 惟涵星 向晴莊 每日下午 7~11 時 供應熱水,其餘時段恕不供應 b.1月27日晚上8時迄2月2日中午12時春節宿舍全面關閉, 已申請寒假住宿同學該時段亦不得住宿,請返家過年。 六、原則寒假住宿僅受理本次申請期間之登記,寒假期間 不再受理申請; 寒假前將查核繳費情形,申請未繳費 者寒假不准住宿。 如於寒假期間,查獲未申請而留宿者,一律須交全額 寒假住宿費並服愛校勞動服務 (限寒假服完) ,拒繳 或雖補繳但拒服(暨服務時數不足)者,強制退宿 (取消下學期及下學年度住宿資格)並送校規議處。 生輔組 啟 轉錄至東方小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44.117
cdef1345:3Q啦~ 12/13 19:36
monkey0129:挖~~快放寒假了....耶??? 好快憂@.@ 12/14 00:14
david32331:嘿嘿~申請寒假住,降找朋友來花蓮玩就有地方睡啦~! 12/14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