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系「碩士班研究生修讀辦法」第六條之規定, 請碩二同學於99-2學期註冊日前
(100年2月22日前)將 「碩士生聘請指導教授申請表」經指導教授簽名後繳交至系辦存查
,謝謝!
1.若請校外教授為主要指導者,須先經得導師及系主任同意。
2.受指導之研二學生須選修該指導教授之論文研究。
3.本申請書於註冊日前繳交本所助教,一週內決定後,有關修課的調整於加退選時,
學生自行辦理。 相關表格請自行到系網/法規表單/研究所/下載填寫!
http://www.dhist.ndhu.edu.tw/m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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