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mio510 (平靜的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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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史學盃相關訊息
時間Fri Jul 14 00:13:52 2006
第三十二屆史學盃秩序冊初版
http://home.pchome.com.tw/todo/turelovers/book.doc
第三十二屆史學盃blog
http://www.wretch.cc/blog/HAC32ND
這是這次史學盃的相關訊息大家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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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重點
壹、活動時間
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五、二十六(星期六、日)
貳、比賽地點
嘉義縣國立中正大學
大林體育運動場
ꐊ女籃參賽學校
北大、淡江、暨南、東吳、政大、中正、輔仁、東海、
師大、台大、嘉大、中興、東華,共13隊。
比賽方式
1.各隊是進行第一場賽事者,比賽開始30分鐘前必須至大會登記報到且更換選手證,其餘
所有參賽隊伍一律在九點前報到完畢。開賽前5分鐘將球員登錄名單交給該場地記錄台。
2.本賽事採4節制,開賽前1分鐘記錄台會通知各隊即將開賽,每一節10分鐘,第一、二節
之間以及第三、四節休息2分鐘,第二、三之間休息5分鐘
3.比賽過程中,跳球採球權輪替,除第一節開賽跳球之外,其餘爭球或延長加賽之狀況皆
以輪流給球方式。
4.比賽進行時間:前三節除暫停之外皆不停錶,第四節(最後三分鐘決勝期)按正常狀況
停錶。
5.暫停次數:本賽事分成上、下半場。上半場(第一、二節)可暫停兩次,
下半場(第三、四節)可暫停三次,上半場暫停次數不可累積到下半場,
每次暫停時間30秒。
6.犯規次數:單場個人犯規達到第五次,則犯滿畢業下場。而單節團體犯規到達第五次時
,將進行加罰兩球。若需延長加賽,則團體犯規次數則以第四節繼續累積。
7.正規賽比賽時間結束,雙方分數一樣,需進行延長加賽。以第四節時間結束,休息三分
鐘,再進行五分鐘的延長賽,球權採延續之前比賽的輪替順序決定。延長賽之暫停次數
為一次。
8.若勝負關係相同時,比較順序為:
對戰成績對戰總得分減總失分-比賽場次失分較小者-商率較大者-大會丟銅板決定。
9.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2005年10月出版之最新籃球規則。
10.比賽用球為大會指定用球(六號球)(斯伯丁 型號64-247)。
附則
1.第四節最後兩分鐘,被得分得以要求換人。
2.第四節最後兩分鐘,自然時間停錶。
3.所有暫停及換人必須到場邊紀錄台提出要求,場上比賽球員不得要求暫停及換人。
4.比賽正式開始10分鐘後,若參賽隊伍仍因人數不足等因素無法進行比賽,
該場裁判得以20:0判決比賽
5.為維護場上球員的安全,場上球員禁止攜帶任何飾品
(包含項鍊、戒指、耳環、手環、手錶……等飾品)。
6.所有比分和攻守記錄以紀錄台之紀錄為依據,所有裁判皆以該場裁判之判決為依據。
7.若有抗議或申訴之要求,需由隊長或教練在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提出,
正式提出書面於服務台,並且繳交保證金3000元經由裁判找審議。
結論確定後,不得異議或再申訴。申訴成功主辦單位退回保證金3000元,
申訴失敗則由主辦單位沒收3000元保證金。並由該場裁判組決議。
預賽
參加隊伍為十三隊,預賽採循環賽制,分ABCD四組,每組取兩名晉級決賽。
複賽
採單淘汰制(A1為A組第一,B1為B組第一,以此類推)冠軍季軍於館內進行
詳細請參考秩序冊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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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 文化和成大沒有報名
另外如果第一天的賽程採雨備方案 全部賽程將會濃縮在一天之內打完 那將會很累XDD
還有大家記得要保佑我簽運好 抽到好簽(我必須承認我很"帶屎")
如果有人願意代勞抽籤 我會很開心
希望此次在我的家鄉比賽 可以為我們帶來好運
大家加油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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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06.245
推 JORDANHCU:你家鄉在梅山.....^^ 07/14 00:24
推 kamio510:= =還不是都在嘉義 07/14 00:38
推 kurakin:借轉一下,謝謝^^ 07/15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