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atshood (蛇)
看板NDHU-Phy-Bkt
標題[公告]大物盃章程
時間Sat Mar 8 03:05:10 2008
一、比賽日期:2008年5月17日 至 2008年5月18日。
二、比賽地點:中山大學室外籃球場、青少年籃球場(雨備)
三、報名人數:每隊可報隊員(含隊長)共十五人
四、報名資格:物理系所學生、物理系教職員(以可提出證明文件為準)
五、比賽規則: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六、賽制:預賽採分組制,複賽以及決賽採淘汰制(男籃),女籃至少三隊才舉辦
七、獎勵:男子組前四名頒發獎盃,女子組前二名頒發獎盃
(男子組)
比賽制度:
〈一〉報名六隊以下,採用單循環比賽制。
〈二〉報名七隊以上,預賽採分組循環賽,複賽、決賽採單淘汰賽。 (雨備相同)
〈三〉決賽成績取前四名。
〈四〉循環賽計分法:
1、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以零分計算,取每組前兩名或第一
名進複賽。
2、積分相等時,勝負判定之優先順序如下:
A、 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隊獲勝。
B、 三隊積分相等時,以該球隊之相關球賽商率(總得分除以失分和)大者為勝。
比賽用球:本比賽採用標準七號球。
比賽規定:
〈一〉各隊請於該場比賽前二十分鐘前至計錄台填寫球員名單。
〈二〉各隊比賽時,逾時十分鐘為出場時,以棄權論。
〈三〉各隊出場比賽時,請務必穿著整齊之比賽球衣出場比賽,並攜帶學生證或
教職員證以便查驗,未帶證件者不得出場比賽。
〈四〉球隊如有不符規定之球員出賽,一經發現或經由檢舉屬實者,取消該隊比
賽資格,其已賽之成績不予計算。
申訴:
〈一〉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項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隊長以書面提出
申訴,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訴者,不予受理。
〈二〉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各隊不得異議。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大會隨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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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組)
比賽制度:
〈一〉報名未達三隊則不舉行比賽,恰三隊隊伍採三角循環,四隊至五隊採同組
循環,照戰績排名,同名比差分。六隊:初賽兩個三角循環,取四隊進決
賽單淘汰。七隊:初賽A組三角循環,B組四角循環,A組取一隊,B組
取兩隊進決賽,決賽B組各和A組競賽取前三名。七隊以上會另做說明。
(雨備相同)。
比賽用球:本比賽採用標準六號球。
比賽規定:
〈一〉各隊請於該場比賽前二十分鐘前至紀錄台填寫球員名單。
〈二〉各隊比賽時,逾時十分鐘未出場時,以棄權論。
〈三〉各隊出場比賽時,請務必穿著整齊之比賽球衣出場比賽,並攜帶學生證或
教職員證以便查驗,未帶證件者不得出場比賽。
〈四〉球隊如有不符規定之球員出賽,一經發現或經由檢舉屬實者,取消該隊比
賽資格,其已賽之成績不予計算。
申訴:
〈一〉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項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隊長以書面提出
申訴,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訴者,不予受理。
〈二〉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各隊不得異議。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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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eatshood:我複製女子組幹嘛... 03/08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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