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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ˋ申請網址: 東華大學首頁>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相關連結>95學年度第2學 期學生兵役緩徵ˋ延長修業ˋ儘後召集申請系統 (http:/tns.ndhu.edu.tw/~life/) 二ˋ申請時間:96年2月1日至2月27日 三ˋ緩徵: A:尚未服兵役之男生,於77年12月12月31日前出生者應提出申請. B:申請緩徵,各學程修業年限為: 1.大學部:4年(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6年) 2.碩士班:2年(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4年;在職班6年) 3.博士班:2至5年(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7年) C:年齡逾33歲時(6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仍未畢業者,不得再申請緩徵. D:修業年限期滿仍未能畢業時,請於次一學期註冊後提出{延長修業年限}申請. 每次申請以延長1年為限,可申請至學籍最大修業年限.{預定畢業時間欄}請 填寫為畢業該年6月或次年2月. 四ˋ儘後召集 A:後備軍人身分學生,得申請儘後召集.請於96年3月9日前將{退伍令及身分證 正反面影印本}乙份,送至生輔組憑辦. B:得辦理者係指已經退伍之{軍官}ˋ{士官}ˋ{常備兵}ˋ{補充兵}. {國民兵}與{服替代役退役者}不具後備軍人身分,因此不需要辦理儘後招集. C:儘後招集申請年齡限制為: 大學部學生不得逾35歲.碩博士班不逾40歲,經逾法定修業年2年以上者不得 申請,但博士班生得准予延長為4年. 五ˋ作業規定: A:逾時辦理者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 B:除學期中復學學生外,逾時辦理者均應實施愛校服務8小時. 六ˋ請學生注意及配合事項: A:學生填寫兵役資料時,戶籍所在地是依身分証或戶口名簿為準,請勿錯植以免 影響自身權益. B:學生休學後,學校會發文通報緩徵原因消滅或儘後召集原因消滅.請於復學後 重新提出申請. C:學生畢業後因教育學程實習之延修,請至師培中心申請實習證明. D:補修第二學期學科之未畢業學生,應於第1學期到校辦理註冊.若學生於第1學 期未註冊或辦理休學,導致徵集入營實行負責. 七ˋ本案連絡人:江秋玫 電話:03-86322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23.169 dayys:轉錄至看板 NDHU-phy97 02/03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