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ˋ申請網址:
東華大學首頁>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相關連結>95學年度第2學
期學生兵役緩徵ˋ延長修業ˋ儘後召集申請系統
(http:/tns.ndhu.edu.tw/~life/)
二ˋ申請時間:96年2月1日至2月27日
三ˋ緩徵:
A:尚未服兵役之男生,於77年12月12月31日前出生者應提出申請.
B:申請緩徵,各學程修業年限為:
1.大學部:4年(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6年)
2.碩士班:2年(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4年;在職班6年)
3.博士班:2至5年(學籍規定最大修業年限7年)
C:年齡逾33歲時(6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仍未畢業者,不得再申請緩徵.
D:修業年限期滿仍未能畢業時,請於次一學期註冊後提出{延長修業年限}申請.
每次申請以延長1年為限,可申請至學籍最大修業年限.{預定畢業時間欄}請
填寫為畢業該年6月或次年2月.
四ˋ儘後召集
A:後備軍人身分學生,得申請儘後召集.請於96年3月9日前將{退伍令及身分證
正反面影印本}乙份,送至生輔組憑辦.
B:得辦理者係指已經退伍之{軍官}ˋ{士官}ˋ{常備兵}ˋ{補充兵}.
{國民兵}與{服替代役退役者}不具後備軍人身分,因此不需要辦理儘後招集.
C:儘後招集申請年齡限制為:
大學部學生不得逾35歲.碩博士班不逾40歲,經逾法定修業年2年以上者不得
申請,但博士班生得准予延長為4年.
五ˋ作業規定:
A:逾時辦理者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
B:除學期中復學學生外,逾時辦理者均應實施愛校服務8小時.
六ˋ請學生注意及配合事項:
A:學生填寫兵役資料時,戶籍所在地是依身分証或戶口名簿為準,請勿錯植以免
影響自身權益.
B:學生休學後,學校會發文通報緩徵原因消滅或儘後召集原因消滅.請於復學後
重新提出申請.
C:學生畢業後因教育學程實習之延修,請至師培中心申請實習證明.
D:補修第二學期學科之未畢業學生,應於第1學期到校辦理註冊.若學生於第1學
期未註冊或辦理休學,導致徵集入營實行負責.
七ˋ本案連絡人:江秋玫
電話:03-86322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23.169
※ dayys:轉錄至看板 NDHU-phy97 02/03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