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96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事宜
一.申請時間:96年5月1日(二)至96年5月31日(四)止
二.申請對象:
(一)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
1.不需重新申請者為:依教育部規定,凡於本校辦理減免核准在案者,
將逕予核發至畢業為止(不含延長修業年限),不需重新提出申請。
2.需依規定申請者: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二)低收入戶學生
1.不需重新申請者為:於95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減免核准在案者,於96學
年度第1學期免申請辦理。(因95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時所提送之低收
入戶證明書期限為96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止,而96學年度第1學期
為有效期限內,不需重新提出申請。)
2.需依規定申請者: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三)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四)現役軍人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五)減免核准在案者:名冊請參考學務處\生輔組\最新消息(96學年度第一學期
減免核准在案名冊)。
網址:http://tns.ndhu.edu.tw/~life/
三.申請流程:
線上登入申請→列印申請表→檢附表內規定相關證明文件→送生輔組辦理。
(未於期限內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未申請)
四.線上申請系統登錄網址:(學務處\生輔組\學雜費減免)
http://web.ndhu.edu.tw/portal/sysloader.aspx?sysid=6
五.承辦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劉碧純小姐,電話:03-863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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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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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東方小城 (bbs.ndhu.edu.tw) ◆ From: 134-208-23-169.nd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