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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chien29 (張簡)》之銘言: : 這是目前我了解的~跟大家分享 : 然後希望有興趣的同學一起加入打拼 : 專利師簡介: : 專利主要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及新式樣(又稱「外觀設計」), : 此三者經申請並通過審查後所授予的一種權利。 : 當我們有發明或創作,為了保護其正當權益,即可向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 : 經過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之規定,而授與專利權, : 給予物品專利權人在一定期間享有專有 : 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販賣、為販賣之要約、使用 : 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品之權,這種權利就是專利權。 : 自民國97年1月11日以後,在台灣,只有取得專利師執照者才可代為申請專利; : 專利師每年有8萬以上業務量,採論件計酬,身價自然水漲船高。 : 其他相關訊息:(以下連結) : http://www.public.com.tw/StudyZone/license/specialty/monopoly/about.asp : 報名日期:100/5/20~5/30 : 考試日期:100/8/27~8/29 : (一年一次考試) : 考試科目: : 1.專利法規 : 2.行政程序法與行政訴訟法 其它文恕刪 小弟是路人.....路過貴寶地~~ 我建議要考這個的可能最少要去上個法律系的課 或是去補習班補習 畢竟...隔行如隔山 法律重的邏輯 因果 理則學 跟各個學科都有很大的落差 如果這個是考簡答 那引經據典的各式法條以及法源依據 立法精神都不是普通沒受過訓練的普通人可以寫出(當然如果上輩子是盧梭的話例外) 小弟不清楚這個證照考法律的方式為何? 但如果想以此為出路 完整的法律訓練 才能夠避免掉任何在工作之際所面臨漏失法律而造成的損失 廢話了一大堆..... 忘記自己是路過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224.5 IB__31200 智產權導論 應該可以去聽聽看 ※ 編輯: cbm 來自: 218.172.224.5 (03/03 21:37)
lovjoy43210 :路過推一個 03/04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