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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edstudent 看板] 作者: HoterLin (壞人阿濱) 看板: medstudent 標題: [新聞] 害婦成癱 醫賠3100萬 時間: Sat Mar 27 10:16:22 2010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91936/IssueID/20100327 害婦成癱 醫賠3100萬病榻照顧愛妻 夫泣:總算暫卸重擔2010年03月27日蘋果日報 新聞快訊 列印 轉寄(0) 引用(1) 點閱(1945) 看現場... 放大圖片 上一張 1 / 1 下一張 廖惠麗五年前生下可愛女兒後,隔年因腸阻塞就診竟因插鼻胃管變成植物人。家屬提供 【許淑惠╱台中報導】北縣婦人廖惠麗5年前農曆年與丈夫、女兒回台中娘家,因腸阻塞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診,竟因插鼻胃管變成植物人。廖夫李永信為爭取愛妻下半輩子較好的照護,辭去工作全心打官司,台中地院認為中國附醫在醫療過程中有未盡注意之處,昨判決須賠償廖女和丈夫、女兒共3100萬餘元,判賠金額之高十分少見,此案還可上訴。 插鼻胃管竟變植物人 已好幾天吃不好、睡不好的李永信(39歲),昨天下午為妻子廖惠麗(36歲)梳洗後,在愛妻的耳邊說:「我要去聽判決了,不要擔心,一定會有好消息!」當獲知勝訴,他走出法庭立刻致電家人,淚水在眼眶打轉地說:「我的重擔總算可以暫時放下了!」 中國附醫主任秘書吳錫津說:「不知為何法官這樣判,金額真的有點高。」但他仍說:「不管官司如何,她都是我們的患者,醫院還是會盡全力照顧她。」 律師:溫暖判決 替李永信打了5年官司的律師常照倫表示:「這是很溫暖、進步的判決!」他說,因醫病關係不平等,「發生糾紛時只能靠法官加以平衡,而金錢的填補永遠無法補償病人和家屬一輩子的損害。」因此他也呼籲醫院:「不要再上訴折磨家屬,讓官司就此結束。」 2005年農曆年初六,李永信帶著妻女回娘家,廖女因腹痛掛急診,經檢查有腸阻塞現象而住院,當時主治醫師徐章虎(60歲)建議可進行鼻胃管插管治療;兩天後,值班醫師陳仁亮(41歲)也建議插鼻胃管,可排出脹氣和灌食以利消化。 廖女害怕本不願配合,後來同意,實習醫師許博期(29歲)於是為她插管。由於廖女持續出現心跳高達150下及呼吸困難等不適現象,許卻疏於評估就插管,立即造成廖女血壓、心跳接近暫停狀態,經搶救仍因缺氧過久變成植物人。 3醫涉過失遭訴 法官認為,因醫師醫療過程未盡注意,廖女才會變成植物人,中國附醫必須負賠償責任,包括廖女2800萬餘元的看護費、醫療費和工作損失,另外再判給丈夫李永信和女兒各15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至於3名醫師涉嫌過失重傷害被起訴,目前由法院審理中。 廖婦插管變植物人事件簿 2000年 廖惠麗與李永信結婚,婚後育有1女 2005/02/14 廖惠麗因肚子痛到中國附醫檢查,發現有腸阻塞現象,住院治療檢查 2005/02/17 檢查結果正常,但主治醫師徐章虎(圖)告知可餵食牛奶或液體,亦建議進行鼻胃管治療 2005/02/19 值班醫師陳仁亮上午建議插鼻胃管,廖女拒絕,下午表示願配合,但有心跳過速、呼吸困難等情形,實習醫師許博期仍為她插鼻胃管,導致昏迷 2009/05/28 台中地檢署以3名醫師確有疏失,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許博期、徐章虎、陳仁亮3醫師 2010/03/26 民事判決醫院賠償3100萬元,刑事審理中 資料來源:起訴書、家屬 醫療疏失高額賠償案例 2007/08/10 北市婦幼醫院醫師傅世慧,幫口蹄疫專家何維莊做麻醉,因操作不當讓何淪成植物人 判賠2300萬元及10年利息850萬元定讞 2008/05/29 北縣板信診所院長林昭宏幫產婦朱和鳳生產完後,沒發現朱女子宮內翻就逕自離去,導致朱女出血過多死亡 高院判賠1006萬元 2008/01/03 台北建成中醫醫師未詢問病患病史,導致曾罹患脊髓內腫瘤的蔡郁彬因推拿力道過大,脊髓硬膜血管破裂、神經受損 台北地院判賠963萬元 2006/04/20 屏東人愛醫院醫師黃宗炎,因腦部開刀疏失,致高三學生姜榮昌癱瘓、生活無法自理 判賠672萬元定讞 2010/03/25 北市三軍總醫院急診室醫師朱士傑,因連續七次插管失敗,導致呼吸困難的婦人宋黃金連變成植物人 高院判賠600餘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8.65
Jereint:有沒人知道詳情啊? on NG 還可以知道PR150 有monitor? 03/27 10:22
chihuahua:溫暖、進步的判決.......... 03/27 10:42
bernardily: 暖、進步的判決.......... 03/27 11:00
Newstart:這個應該列印下來以後on NG前給家屬看 說明風險 03/27 11:03
CKun:以後onNG請排schedule送去開刀房,價值三千萬的重大手術啊! 03/27 11:15
CKun:不過這樣也好,intern不再被放牛吃草,一定會有senior盯著 03/27 11:17
garyfire:可以藉轉錄嗎? 03/27 11:27
garyfire: 借 03/27 11:28
garyfire:轉錄至看板 CMU_M52 03/27 11:30
gooogle79:可以請問為什麼插鼻胃管會變植物人嗎??? 03/27 11:41
cyp001:應該是太緊張-->Af-->cardiac arrest-->缺氧 (我猜的) 03/27 11:49
coolpizza:不要再上訴 才能快快落袋為安押(無誤)! 03/27 11:59
dewenhsu:如果判決確定, 不知道這筆錢是醫院出還是三個醫師分擔 03/27 12:19
gooogle79:Af????? 03/27 12:20
WRD:AF可能阿 03/27 12:25
Timk:以後都要用胃鏡放NG嗎? 03/27 12:27
gooogle79:我還沒學到啦......(所以才不懂嘛!) 03/27 12:28
Campbell:為什麼連續插管失敗也要賠錢? 03/27 12:35
coingate:以後恐怕化療失敗也要賠錢了 03/27 12:38
CKun:通常是醫院出一半,剩下三個人平分...Int很慘,未出師先賠500萬 03/27 12:39
drykt:以後放NG都請ENT來放(但這個case真的有點奇怪) 03/27 12:41
c2yuan:真的超怪的判例...可能有報導之外的內幕吧? 03/27 12:49
wei520yin:推CKun以後on NG排schedule 送開刀房3100萬 重大手術 03/27 13:06
wei520yin:重大手術 是高風險的 而且一定要跟家屬說清楚 高風險 03/27 13:08
phoebekid:有沒有人發現很奇怪的點?病人死了反而陪比較少@@ 03/27 13:24
phoebekid:病人變成植物人,醫師卻要陪幾千萬。那醫師轉行當法師 03/27 13:25
phoebekid:風險會不會比教低阿?希望本案的律師法官家屬都不要生病 03/27 13:26
sheepin:死了賠比較少,所以以前的砂石車司機都... 03/27 13:26
chooser:放NG可能會刺激到vagus nerve導致bradycardia,所以國外有 03/27 13:26
phoebekid:否則全台的醫師看到他們都會害怕(要救他們各要陪三千萬) 03/27 13:26
chooser:一些textbook建議放NG時最好要有monitor...... 03/27 13:27
monen:Int超慘......以後NG列為高危險procedure好了 03/27 13:27
phoebekid:「我的重擔總算可以暫時放下了!」(因為有三千萬的話) 03/27 13:28
sls090:太誇張了吧@@ 03/27 13:28
phoebekid:退休金也沒有這麼多。所以以後的生活有著落了嘛? 03/27 13:28
phoebekid:請問法官是不是要鼓勵醫師把病人醫死會比較好? 03/27 13:29
phoebekid:醫不死變植物人,醫師就要賠三千萬 03/27 13:29
phoebekid:醫死了反而陪幾百萬就好了。(趕快筆記,記下來) 03/27 13:30
sheepin:法官看到你這行,以後死了一律判三億 03/27 13:31
phoebekid:現在要進入鼓勵醫師把人醫死總好過醫不死的年代了嘛? 03/27 13:31
phoebekid:真的很心寒。三千萬,醫死了可能真的賠比較少 03/27 13:32
jjoonnyy:所以這新聞的醫療疏失是????? 03/27 13:38
Atropos0723:依民法的損害賠償,的確是這樣..... 03/27 13:44
Atropos0723:疏失會不會跟實習醫師插管有關..... 03/27 13:47
jjoonnyy: 插鼻胃管 03/27 13:56
rfvijn:純噓法官, 這個世界上最好的職業, 金額刑期都是他說了算~! 03/27 13:59
rfvijn:再論家屬, "辭去工作全心打官司"...5年3100萬; 年薪600萬~! 03/27 14:00
rfvijn:律師:「不要再上訴折磨家屬,讓官司就此結束。」 ~~!! 03/27 14:01
rfvijn:萬一上訴遇到頭腦清醒的法官~~我的分紅就歸零了~~!! 03/27 14:01
hclin1026:轉錄至看板 NTUH-INTERN 03/27 14:10
hiko745:夭壽~我們有時候一天on好幾支NG耶,NG可不可以也簽同意書阿 03/27 14:16
hiko745:另外,36歲年輕女性ileus到需要on NG~沒有什麼underlying嗎 03/27 14:17
fareware:以後 on NG 也要告知後同意了 = = 03/27 14:34
fareware:「曾經有人因為放 NG 變成植物人的風險 blablabla...」 03/27 14:35
hahahahaha:以後醫院內禁止CPR NG 03/27 15:04
asklepian:............3100萬... 03/27 15:09
markkao:請問判決書要去哪裡查 03/27 15:21
asklepian:請問intern出包不是R的責任嗎? 還是intern也要負責啊? 03/27 15:31
coingate:NG真的有risk 前陣子CU也遇到一個在腫瘤科乳癌末期 03/27 15:55
coingate:一on NG結果sudden collapse, VS 也是滿臉豆花 03/27 15:55
addict:轉錄至看板 CCJH12th-311 03/27 17:40
dogmax:vagotone突高沒遇到就沒遇到,一遇到就沒完沒了,唉 03/27 17:44
kshsedch:等搞到Apen要去日本開、小孩要去大陸生,這些人就爽了 03/27 18:13
kshsedch:而且居然連intern都中彈= = 03/27 18:17
cookiecandy:到底疏失在哪?? 03/27 18:50
liverisblack:e04 太扯 03/27 19:03
megaflare:哪疏失? 有人可以說明一下嗎= =? 03/27 19:09
wanderful:如果確定, 律師可以分到幾百萬... 03/27 19:10
liverisblack:以後把插管納入國民教育吧 讓家屬自己插比較好 :) 03/27 19:10
liverisblack:而且竟然還有刑事起訴......真的很誇張..... 03/27 19:12
williamyen:可憐的學長...難怪去走中醫了...唉... 03/27 19:14
liverisblack:Endo表示:我居然跟一條NG平起平坐,成何體統?加碼? 03/27 19:34
SSn:少待醫院多出門玩 在路上撞死人總比在醫院醫死人好解決^.<~ 03/27 19:47
xxray:結果也沒說明疏失在哪...我看根本就沒有吧= = 03/27 20:54
xxray:原來不知不覺間,我也做了許多價值三千萬的處置呢...(汗) 03/27 20:55
intotherain:應該是intern不用負責所以就判高點當警惕... 03/27 21:39
intotherain:到後來應該是會沒事的啦 我覺得 一臉出來擋刀的啊 03/27 21:40
bathape:插成功賺不到300,插失敗賠3千萬... 03/27 23:14
bathape:這行業期望值低得嚇人 03/27 23:15
dickblue:請問一下律師可以分到多少?有人知道市面行情嗎? 03/27 23:24
dickblue:台灣社會真的是越來越病態了..唉... 03/27 23:24
Esperanto:病態?這叫台灣社會的特色! 03/27 23:29
icebing:病人自拔reon NG還不見得會被計價@@ 03/27 23:32
xxray:台灣就是個病態當特色的地方啊.... 03/27 23:37
kimlike:好可怕 以後ON NG也要sign permit了!!說有可能會變成植物 03/28 00:10
kimlike:人的風險~~病人不ON的話就讓他NPO到求醫生ON 03/28 00:11
xxray:聽說簽那個,在法官面前似乎是廢紙一張,沒啥法律效果? 03/28 00:12
mark89:樓上說的沒錯 最多最多就只能證明你有告知 其他根本沒效力 03/28 00:17
WMX:要在病歷P-N上寫,遇到難搞的要寫完請他在後面簽名... 03/28 00:29
WMX:看過謹慎的主治醫師把P-N弄得像同意書一樣... 03/28 00:31
xxray:所以同意書沒法律效果,但是如果是記在病歷上的就有囉? 03/28 01:03
ckyuzi:同意書只是只病人同意進行檢查 關於檢查中併發症並不代表 03/28 01:09
ckyuzi:接受的法律效力 這是上禮拜一個律師幫我們上課說得 03/28 01:09
Proscar: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沒看到@@ 03/28 01:10
Proscar:阿 我看到了 二日內上網提供查詢= = 03/28 01:12
Elleria:奇怪 疏失在哪裡? 以後tachycardia全都不能on NG? 那以後 03/28 02:22
Elleria:需要進ICU的病人不簽切結書都不要on NG好了 通通都有生命 03/28 02:23
Elleria:徵象不穩定嘛 還溫暖咧 不知道律師是達成了什麼協議 03/28 02:24
cshl:依本文說到刑事仍在審理中,怎民事法官就能判定醫師業務過失? 03/28 04:03
Esperanto:民事和刑事的判斷原則並不一樣啊。 03/28 07:23
dysphagia:醫生不是人幹的! 03/28 09:21
coingate:以後一律打TPN 阿 萬一CVC也來一支六千萬... 03/28 10:15
cshl:不是如果是這樣的糾紛多是以刑逼民的告法來走?還是說家屬另請 03/28 11:21
cshl:律師做民事訴訟? 03/28 11:21
proudC:NG-->刺激 carotid sinus-->bradycardia-->急救 03/28 11:33
proudC:IV-->air-->pulmonary embolism 或 stroke-->急救 03/28 11:34
proudC:artery puncture-->distal necrosis-->開刀 03/28 11:34
proudC:以後 NG,IV,puncture,都要跟病人說超級可怕的後果? 03/28 11:35
lifechen:可以查到判決書嗎?.... 03/28 11:5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108.117
slimmert: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04/03 23:31
slimmert:判決字號,依空格左而右填"96","醫","7"其它空格都別管 04/03 23:33
slimmert:判決書中有記載送鑑定的結果,有興趣可以看看! 04/03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