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大學醫學系學會會長暨副會長選舉、罷免辦法
2003/4/24日經由理監事會通過實施
【1】任期:採學年制,由該年度之七月一日至隔年度的六月三十日止。
【2】參選方式:會長候選人一名,副會長候選人一至二名,搭配參選。
【3】候選人資格:會長候選人應為三年級醫學系學生,副會長候選人則無年級限制;候
選人需符合校方社團活動規定。(以報名表收件時刻為基準)
【4】選舉人資格:醫學系一至四年級學生。
【5】選舉方式:開放選舉,不記名單一投票方式選舉。
※ 採相對多數制。
※ 若為同額競選,當選人得票率需達投票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 若第一輪選舉無法決定當選者,則由理監事聯席會決定。
【6】權責
※ 會長:為國防大學醫學系四年級學生,會長對外代表國防大學醫學系系學會,對內為
系學會之最高負責人;擁有系學會人事權。
※ 副會長:會長可授權行使會長職責。若會長不克任職或遭罷免,由副會長代理。
【7】理監事聯席會選舉負責人:系學會人事部長;並由監事會推舉一名監事,
代表理監事聯席會,監督選舉過程。
【8】報名辦法:由正副會長候選人搭配參選,由選舉負責人公布選舉公告。
【9】選舉活動時程:至少(含)三星期
※ 選舉辦法暨選舉日期公告:一星期
※ 接受報名:一星期
※ 政見發表暨選舉:一星期
※ 選舉並公告選舉結果
【10】選舉日期
※ 需在任期前一學年下學期第十七週前完成選舉活動。
※ 若未能按時完成選舉活動,由理監事聯席會召開會議決定。
【11】交接手續:由選舉活動結束至當選人正式執行手續。所有幹部交接同會長交
【12】當選人注意事項:
※ 工作幹部需於當選後二個月內公布。
※ 預算需於交接後二個月內公布。
【13】罷免:遇會長(暨副會長)不適任,由理監事聯席會二分之一人數以上連署提出
罷免案,三分之二人數以上通過成立之。若會長遭到罷免由副會長代理,若副會長遭到罷
免由會長指定。若會長與副會長皆遭罷免,由理監事聯席會決定。
【14】本辦法由理監事會同意後實施;由理監事聯席會決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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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8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