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ijip:可以PO到法律版...徵求意見!! 原則上法條沒錯的話 寫得仔細~ 10/18 17:33
今天因為我媽生病沒辦法出去工作
身為孝女的我就去幫忙
結果在濱海路被警察攬檢
心想我爸的貨車應該沒有蛇麼問題吧
結果XXXXX車輪非法增加輪數
要罰3600元在那邊用哀兵政策超久的
一樣沒有用 就在要走的時候
超機的警員拿出攝影機蒐證
如果拍車就算ㄌ
他竟然將畫面轉向我們
而且也沒有告知本人
我上前跟他說
結果他說我沒有在拍啊
但是鏡頭明明就對準我
當我是瞎子啊~~~
我要求篩除個人的影片
結果他不給還給我在那邊瞎弄
我快要氣到瘋ㄌ
因為我的手機沒有照相功能
沒辦法把他的惡形惡狀拍出來
FUCK~~~~
我決定要申訴他
以下是我寫的申訴內容
以後大家有需要時可以參考一下
媽的~~~~~~~
親愛的宜蘭縣警察局您好:
我們都知道值勤警員的辛苦,因為我也是公務人員,我瞭解執法的困難度,
於98年10月18日1042時,因為本車1A-9689後車變更輪數(由兩輪變四輪),
依據道路交通管制條例18條,需罰3600元,本人已收下罰單同意繳款,
不解,為何宜蘭縣警察局交通隊警員林進華(罰單上註明),拿出攝影機拍攝現場
我瞭解這是蒐證程序也配合,但是該林姓警員將攝影機鏡頭對相本人及父親,
並沒有在拍攝車子,本人察覺有異且發覺個人隱私有被侵犯的感覺,於是前往向林姓警原
勸說
,沒想到林姓警員竟將畫面轉向拍攝本人近照,具我瞭解憲法有保障個人隱私及自主權,
我並不是現行犯也沒有犯罪,為何林姓警員可以有如此的作為?根據刑法第三百壹十五條
之1項可告林姓警員「妨礙秘密罪」
(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記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如在未告知的情況下播放給他人觀看,情況更為 )。我以平和的口氣說明拍攝車子可以
,因為本人知道加增輪子為本人的錯誤,
且已經願意受罰,但是不解為何林姓警員仍不聽勸告,仍將畫面對著個人,身為一個守法
的老百姓,且也願意被罰款,但是林進華警員這樣的行為會讓老百姓深覺隱私權被侵犯
,是否請該局針對林姓警員個人行為進行糾正,以免影響警察的警譽,因為我知道大部分
的警員都是很好的,謝謝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