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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八屆大醫盃在成大 ‧各項聯誼賽競賽規程 男子排球:    1. 報名人數:隊員12名(含隊長),及領隊、教練各一名,共十四人;唯領隊及 教練不得上場。於領隊會議時,可更換報名選手數的三分之一。    2. 比賽用球:MIKASA MVR-230 #5標準膠皮纏紗排球。    3. 分組方式: (1) 預賽以報名隊數決定分組循環數目: a. 三隊以下不舉行比賽。 b. 五隊以下採單循環。 c. 六至八隊分兩組,各組取前2名進入循環決賽。(預賽成績保留至決賽) d. 九隊以上分三組,各分組冠軍爭一至三名,分組亞軍爭四至六名。 e. 十二隊以上分四組,各組取前2名進入決賽;八強賽為單淘汰制,四強以上採 循環決賽。(預賽成績皆保留至決賽) (2) 由大會根據各組參加隊數之多寡於抽籤前公布。 (3) 國防男排若因為學校因素會有特殊安排。    4. 名次判定: (1) 勝一場得二分,負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如二隊以上積分相 等時,以各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以其商之多寡判定之。 (2) 如前項勝負局數之商相等時則以各隊在該賽程所勝總分除以所負總分以其商之多寡判 定名次。 (3) 如前項仍相等時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 (4) 凡中途棄權時,不予列名次,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5. 比賽規則: (1) 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之最新排球規則。 (2) 各組比賽均採三局二勝制。    6. 上場球員不在登錄名單上的處理方式: (1) 若該球員是醫學系、後醫系、中醫系或後中醫系,則判技術犯規且該球員下場。 (2) 若該球員非以上學系,當場沒收比賽,並且裁定以2:0負。    7. 裁判:成大排球校隊。另,比賽兩隊需各派一名計分人員。    8. 備註: (1) 凡參加之運動員在出場比賽期間,應攜帶在學學生證(須蓋94學年下學期註冊章)。 (2) 運動員身分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發現時當場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 球隊比賽服裝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1~18號)否則不予 出賽。 (4) 如比賽中遇有任何問題,最終裁決皆以大會裁判判決為主。 比賽日期: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五)至四月二日(星期日) 比賽很快就到了..寒假時別忘了多碰碰球阿 還有,在過年的時候...別吃的太高興而暴飲暴食 可得注意一下自己的腰圍阿~~小心飛不起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