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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sports1 (此時不抬更待何時?)》之銘言: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35.9
superprada:我覺得那篇最諷刺的就是簽名檔 06/21 20:08
socialheric:就某人想似是而非.. 06/21 20:09
ccucwc:那簽名檔的意思我不瞭解說 無形的手唯一能做的事是啥? 06/21 20:11
ksksks:開啟搖桿驅動程式? 06/21 20:47
mccact:市場上的無形的手 只能抵制他 不能砸他店... 06/21 20:57
有人說要砸他的店嗎? 不過倒是看看你前面的說法
mccact:差幾天就可以多賺5000元,誰要幫你保留啊?06/21 10:17
mccact:這就是商人阿~~ 06/21 10:17
mccact:訂金1/10 也才1000,相差的4000,不賺白不賺06/21 10:18
mccact:其實店員大可以直接跟你說,不然你自己去日本買 = =06/21 10:19
mccact:所以遇到這種事情,就認命吧。06/21 10:19
mccact:而且通知不到就換下一個預定的這不是很正常嗎?
「做為一個理性的決策者,沒有違約成本的假設下, 相信各位做出的決策一定和店家一樣,那就是違約。」 上面這二段都是你的原文 請問你的意思難道不是「店家沒錯」、「店家選擇違約 很合理」嗎? 如果店家沒錯、很合理的話 消費者還抵制什麼?
mccact:可是今天原po的情況就是不能證明他有訂貨 對方也沒有合意 06/21 21:11
mccact:只是原po付了錢 口頭上說有定不是嗎? 06/21 21:12
mccact:你認為這樣民法還有效嗎? 06/21 21:12
mccact:更何況今天訂金退了 訂單被取回了 如何證明當初有訂單? 06/21 21:20
mccact:還有 我要謝謝你稱呼我為同學 雖然我已經不是了 06/21 21:34
ccucwc:不懂了...什麼叫做不能證明他有訂貨? 附訂金一定有訂單阿 06/21 21:36
mccact:可是退訂金 就被收回了阿 不會退了訂金 還讓你保留訂單 06/21 21:37
ccucwc:訂單不都會寫明了是訂什麼貨嗎? 店家沒有合意怎麼會收訂金? 06/21 21:38
mccact:可試訂單被收回了,就不能證明當初他有合意 06/21 21:39
ccucwc:退訂單 跟店家圍約是兩碼子事吧 現在不是討論店家圍約的事? 06/21 21:40
mccact:訂單被收回 就不能證明店家違約了阿 這是證據的問題 06/21 21:43
ccucwc:看來是焦點不同阿m大是討論C大有沒有證據 但這篇文討論的是 06/21 21:48
ccucwc:店家收了訂金沒依約給貨的問題 06/21 21:48
mccact:前提是一樣的阿 不保留證據如何證明店家未依約給貨? 06/21 21:49
ccucwc:所以m大認為C大有"可能"是放話含血噴人嗎? 06/21 21:51
mccact:不是 是以後碰到這種事情 最好當下處理並且保留證據 06/21 21:52
mccact:不然沒辦法證明不是汙衊毀謗 06/21 21:52
中間我刪了一些其它人的推文 你這部分的推文 我也看不出來跟眼前的主題有什麼關係 首先 原po有說他已經拿回定金了嗎? 有說他已經把取貨單之類的單據還給店家了嗎? 就算我退個一步 當作原po已經拿回定金、也把單據還給店家了 充其量只能代表原po如果要打官司的話 會處於不利的地位 這跟眼前討論的主題「這家店是不是個黑店」、「有沒有惡行惡狀」無關 有沒有證據 那是訴訟上勝敗的問題而已 店家有沒有做這件事 跟消費者能不能證明 是二回事 消費者能證明那是最好 就算不能 只要店家有做 那一樣是家黑店 只不過依你的說法 這家店從頭到尾都沒做錯過什麼 更別提還要消費者證明些什麼了 不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35.9
Zbank:眼睛有點痛>< 06/21 22:42
mccact:對 僅靠者原po的片面說詞 我真的不覺得店家有錯 06/21 22:45
所謂「片面說詞」是什麼意思? 是指:1、原po說的是假的 2、就算原po說的是真的 店家不交貨、也不賠償、只退回定金 仍然是合理的 哪一個? ※ 編輯: jsports1 來自: 118.168.35.9 (06/21 22:48)
wfjh30205:推 m大已經模糊焦點了 06/21 22:48
arrwin:我不喜歡扣帽子 但是我覺得m根本是店家派來的= = 06/21 22:51
mccact:1.原po沒有提出證據 2.沒有證據下面的作法如何成立? 06/21 22:53
你不正面回應 沒關係 我分項陳述 1、如果你認為「原PO說的是假的」: 那你一開始就可以說「原PO請拿出證據」 而不是在原PO的說法成立的前提下 去主張「店家沒錯」「店家的行為很合理」 2、如果你認為 「就算原po說的是真的 店家不交貨、也不賠償、只退回定金 仍然是合理的」: 那你也不用拿「沒證據」這些說法來模糊焦點了 因為你根本不認為店家有錯 附帶一提 我們今天的討論 前提當然是建立在原PO所提供的事實經過上 如果你質疑這個前提 那根本就不用討論下去了 因為搞不好從頭到尾原PO都是胡扯的 他從來就沒去訂過什麼主機、也沒付過定金 一切都是他無中生有的 不是嗎?
mccact:我不是店家派來的 但是我也很不喜歡被別人造謠是非 06/21 22:54
如果因為造謠而名譽受損 你可以依法主張自己的權利 我想信大家都很支持你 ※ 編輯: jsports1 來自: 118.168.35.9 (06/21 23:04)
wfjh30205:原po又沒有要告店家 來抱怨店家態度就要證據嗎? 06/21 22:57
nintendopppi:我覺得原po應該要等找到其他有訂到的人之後再來靠腰 06/21 22:59
nintendopppi:在巴哈也發,還要別人幫排版,又射後不理 06/21 23:00
ccucwc:推阿 不是一定要有證據才能吐苦水阿... 06/21 23:01
nintendopppi:留這麼多人在那邊臆測來假設去的 06/21 23:01
nintendopppi:沒有證據的話不就都他的片面之詞= =? 06/21 23:03
mccact:說的也是 是我自己太多管閒事了...對不起 06/21 23:08
mccact:去相信原po說的話 推理出店家這樣做的原因 06/21 23:09
mccact:到最後才發現原po根本沒提出證據 06/21 23:10
jack8759:被電再凹真難看! 06/22 09:21
jack8759:而且下一篇原po秀訂單照片了 06/22 09:23
shortoneal:看了mccact的硬凹,真的覺得世界變了 06/22 11:50
rabbina:mccact你知道民法裡 付訂金後買方因故違約要返還雙倍訂金 06/22 12:37
rabbina: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 你個人「見解」不代表社會意見 06/22 12:38
ahda:我看到了這個世界的扭曲~ 06/23 00:47
thedeathhero:小明都沒這麼會凹筷子 06/23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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