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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恢復軍銜制的3個理由
解放軍恢復軍銜制的臺前幕後
軍銜是區分軍人等級,表明軍人身份的稱號、標志,也是國家給予軍人的榮譽。1955
年,我軍首次實行軍銜制,1965年撤銷。後來,為便于軍隊的管理和指揮,加速我軍現代
化、正規化建設,1988年又恢復了軍銜制。下面就我所知道的我軍實行軍銜制特別是恢復
實行軍銜制的一些情況作簡要回顧。
鄧小平提出恢復軍銜制
1955年1月,中央軍委發布《關于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並公布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根據這
個條例規定,我軍從1955年9月起開始實行軍銜制度。進入20世紀60年代後,“批蘇修”
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將“軍銜制”也作為反修、反資產階級特權的一個標志,將其取消。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
銜制的決定》,1965年6月1日開始實施。
軍銜制取消後,我軍軍裝都變成了“一顆紅星、兩面紅旗”,解放軍變成了“認人認
職不認銜”的軍隊,幹部、戰士在軍服上唯一的區別是幹部服上衣為四個兜,戰士為兩個
兜。在取消軍銜制後的20多年中,造成領導指揮體係的諸多不便。戰場上,當建制被打亂
時大家都不知道該聽誰指揮。中越邊境自衛反擊戰中,在這一點上我們就吃過大虧。再有
,就是我軍人員到國外訪問,對方在接待規格上缺乏相應的標準,很不利于我們進行國際
軍事交流與合作。對此,我深有體會。“文化大革命”剛剛結束不久,我在軍事學院工作
,隨蕭克院長出國訪問時就遇到了軍銜問題。蕭克是我們軍事學院院長,我擔任副教育長
。到伊朗時,那時他們同美國關係很好,也按照美軍的一套實行軍銜制。人家接待我們時
,就問我方人員,蕭克將軍算什麼銜,屬于哪個等級,我們不好回答。到巴基斯坦也是一
樣。我們出去同外國軍隊接觸的時候,對方在迎接我們代表團時,雙方都感到軍銜是影響
交往合作的一個大問題。
1980年3月,鄧小平提出要搞軍銜制。根據這一提議,1982年初召開的中央軍委會議
正式作出了恢復軍銜制的決定。
實行軍銜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第一,對我軍來說,便于指揮,便于作戰
,便于管理。我軍實行三化,建設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的軍隊,軍銜制就是正規化的
內容之一。實行正規化,就有必要把過去取消的軍銜制恢復起來。第二,為了鼓勵先進。
因為有人會提前晉級,軍銜作為外在的標志,可以發揮一定的激勵作用。第三,便于國際
交往。其他國家軍隊都實行軍銜制,相應地我軍有了軍銜制,在國際軍事交往時才比較方
便。
根據鄧小平的指示,1983年5月,中央軍委成立了“全軍恢復軍銜制領導小組”。領
導小組負責恢復軍銜制的準備工作,由中央軍委和總政治部直接領導,余秋裏(總政治部
主任)、楊得志(總參謀長)、蕭克(軍事學院院長)、王平(總後勤部政委)、朱雲謙
(總政治部副主任)為召集人。領導小組共有10余位成員,都是軍委各總部、軍兵種和有
關部門的領導。“全軍恢復軍銜制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有20多人,都是從全軍各大單
位抽調來的,辦公地點設在北京西山。我當時是軍事學院副院長,擔任“全軍恢復軍銜制
領導小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負責落實恢復軍銜制的有關具體工作。辦公室下面設了三
個小組,即軍銜小組、文職幹部小組和預備役軍官小組。小組成立之後,我們就研究新的
軍銜如何設置問題。20世紀50年代,我軍的軍官軍銜制實行的是四等十四級,現在恢復軍
銜制該設多少,為此我們去請示鄧小平,最後確定下來是三等十一級(1994年5月12日,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
決定,將軍銜設為三等十級)。三等就是將官、校官、尉官;十一級是將官四級(一級上
將實際未授予),校官四級,尉官三級。鄧小平定下這個原則之後,我們按照這個原則分
頭展開工作。首先是進行學習。學習我們原來實行的軍銜制,還有現在各國的軍銜制,把
中外關于軍銜制的材料拿來對比,綜合起來研究。我具體負責授銜的條例編寫工作,就反
復研究思考:現在軍委決定要實行軍銜制,應該按照什麼樣的條例來實行?我們以前有元
帥、將軍、校官、尉官四等,現在實行新的軍銜制,怎樣體現我軍的特點,又要和世界接
軌。到底什麼人可以授上將,什麼人可以授大校,什麼人可以授上尉,等等。為了把工作
做得更扎實,我們認真地搞了些調查研究。我們辦公室的同志用了近兩年的時間,跑遍了
全軍各大軍區、各軍(兵)種、省軍區、野戰軍,聽取、吸收了部隊廣大官兵的意見、建
議。在此基礎之上,我們三個組形成了三個材料,就是三個條例,《軍官軍銜條例》、《
文職幹部條例》、《預備役軍官條例》草案。編好條例,由上級批復之後,我們帶著條例
再到一些部隊進行調查研究,同有關領導同志反復交換意見,回來討論,再進行修改,修
改後再向軍委上報。
兼任軍職的地方黨委書記不授軍銜
草案上報之後,當時就發生了一些問題,年輕些的幹部要求同職同銜。對此,鄧小平
明確指示,軍職以上幹部可以一職三銜。對一些年輕幹部,德才兼備,他的職務可以高一
些,軍銜可以低一些,這樣便于培養接班人。總部的領導,正職是上將,副職可以是中將
,也可以是少將。大區級正職可以是上將,副職可以是中將,也可能是少將。這個原則對
搞好內部團結,鼓勵年輕幹部成長發揮了很大作用。有一次,我們舉行辦公會議時,有兩
位較年輕的同志在會上提出,既然組織上想把年輕幹部提拔起來,應該同老同志一樣,享
受同職同銜。當時,會議是由楊尚昆主持的,我就用鄧小平的話來說服他們。我說,一些
年輕的同志提上來了,提到軍級的崗位來,他還有機會晉級的。我們寫條例遇到這個問題
時,以及後來授銜時做思想工作時,都用這個原則。余秋裏後來曾提出,是否將這個原則
擴大些,放寬點兒,放到師一級。大家研究了一下,考慮到放到師一級,可能還是有問題
,最後就沒再提。
就在這個時候,又出現一個新問題,我們有一位離休的高級幹部要求穿軍裝,但後勤
部又沒有軍裝可發,也沒向他解釋,這位同志就給中央發了電報。他在電報中提出,不僅
僅是軍隊離休老同志要穿軍裝,連地方黨委書記兼任軍職的也應享受軍隊一樣的待遇。這
個電報發了以後,胡耀邦和鄧小平就召集北京地區副軍以上幹部在人民大會堂開會。會上
,鄧小平講,有位老同志給中央發電報,說地方省委書記、地委書記、縣委書記兼軍職的
,要跟軍隊同等待遇的問題,這件事要慎重地考慮。地方黨委書記兼軍職,一律不授銜,
一律不穿軍裝,但是省委書記、地委書記、市委書記、縣委書記可兼任各省軍區、市警備
區、軍分區、人武部的黨委第一書記,負責協調當地黨政軍的關係。
那時如果給地方兼軍職的領導授了銜,讓他穿了軍裝,以後他調到另外一個單位又不
是軍事單位的話,這件事怎麼處理?所以,鄧小平、胡耀邦在人民大會堂宣布:地方黨委
書記兼軍職,一律不授銜、一律不穿軍裝,軍區、軍分區、武裝部的黨委書記要協調同當
地有關的事情。
在軍銜辦緊張開展工作的同時,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
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1985年6月,中央軍委召開擴大會議,明確提出實
行新的軍銜制。
毛主席拒受大元帥軍銜
到1987年,我軍經過幾次大規模精簡整編,裁軍上百萬之多,實行新的軍銜制的條件
基本成熟。1988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國
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國務院和中央軍委于9月23日頒布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
士兵服役條例》。這兩個條例的頒布,標志著我軍新軍銜制的誕生。1988年9月14日,中
央軍委在北京舉行授予上將軍官軍銜儀式,洪學智等17人被授予上將軍銜。10月1日,人
民解放軍正式實施新的軍銜制度,共授尉官軍銜40.5萬人、校官軍銜18萬人、將官軍銜
1452人。軍銜制的恢復和革新,標志著解放軍現代化、正規化建設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我軍這次新的軍銜制同1955年的軍銜制到底有什麼區別?許多人都知道,1955年1月
,中央軍委發布《關于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2月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六次會議通過並公布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根據條例規定,我軍從1955年
9月開始實行軍銜制度。9月27日,授予元帥軍銜及勳章典禮在北京隆重舉行。毛主席親自
為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授元帥
軍銜。同一天,國務院舉行授予將官軍銜和勳章典禮,周總理為在京的將官授銜,粟裕、
徐海東、黃克誠、陳賡、譚政、蕭勁光、張雲逸、羅瑞卿、王樹聲、許光達被授大將軍銜
。到1965年第一次軍銜制終止,共授銜三批。
我軍首次實行軍銜制時元帥分兩級,但在實際授銜時,應毛主席本人的要求,中華人
民共和國大元帥軍銜空缺未授。聽說周總理勸過毛主席,毛主席不要。在辦新軍裝、新軍
銜展覽時,陳列了大元帥、元帥的肩章和領章,我當時在軍事博物館當館長和軍人俱樂部
主任,于是以組織活動的名義見了毛主席。我見到毛主席後說:“軍事博物館的展覽,元
帥們都去看過了,您還沒去啊?”他唉呀一聲說:“你在大門口修了一個塑像,我為你們
站崗,把它搬掉。”我說:“那個不能搬啊!”接著,我趁機說到第二個問題:“我們還
陳列了一個大元帥的軍銜,還沒有名字的啊!”毛主席說:“這個軍銜是封建的東西,但
我們現在還需要用,對外還要用。”
毛主席帶頭發揚風格,拒受大元帥軍銜,周恩來、劉少奇、鄧小平等領導同志也高風
亮節,未受軍銜。在毛主席等領導同志的率先垂范下,授銜工作進行得很順利,而且對軍
銜控制比較嚴格,高職低銜比較普遍。當時有些副軍職幹部甚至正軍職幹部授大校,這些
同志並沒有鬧情緒,都是很不錯的。副軍職的同志授大校的那時可不少。第一次授銜,很
多正軍甚至兵團的幹部授少將的有的是。女同志授校級軍銜以上的很少,為新中國的建立
作出過特殊貢獻的一批女同志,如蔡暢、鄧穎超、康克清、張琴秋等都沒有被授銜。從
1955年到1965年三批授銜中,授予校級以上軍銜的女軍人僅有幾十名。全軍就授了一個女
將軍,就是李貞少將。女大校據我所知也僅一人,是總參某部的毛誠。
第一次授銜時有個別人出現了問題,並及時作了調整。第一次授銜後,全軍官兵基本
沒再晉銜,原來授的什麼銜還是什麼銜。有些同志職務已經很高了,但仍不晉銜,甚至也
有大區職授少將的。原東北軍區一位副司令,我們在南京軍事學院一起學習過,他僅授少
將。
第一次授銜時為了照顧一些歷史問題,也有職務低授高銜的。如紅十五軍團的兩個同
志,也是在南京軍事學院同我們一起學習過的,這兩位同志是副兵團級,但授了上將軍銜
,這主要是考慮到長徵時期,中央紅軍到陜北落腳時同紅十五軍團會合,紅十五軍團貢獻
很大。
我軍第一次實行軍銜制基本以蘇聯軍銜為樣板,有較重的蘇聯痕跡,而1988年的新軍
銜制既不同于蘇聯,又不同于美英的軍銜制,是具有我軍鮮明特色的軍銜制。新軍銜制比
第一次軍銜制更簡單一些,設三等十一級,取消了大元帥、元帥、大將三個高級軍銜,還
取消了大尉、準尉兩個尉級軍銜。確定新的軍銜等級設置時,鄧小平曾明確指示:“和平
時期,軍銜設到上將為止。”這是考慮到我軍絕大多數現役軍官都是在和平條件下成長起
來的,高級將領也不會有開國元勳們那樣大的貢獻。同時,也是考慮到和平時期軍隊員額
壓縮、編制等級減少等需要。而且,新軍銜制實行時,我軍已取消了兵團職、副排職和軍
、師、團的“準級”,軍官職務等級已由1955年的二十一級減為十五級。
《文職幹部條例》、《預備役軍官條例》的起草工作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暫行條例》、《中國
人民解放軍預備役軍官條例》,這三個條例的制定是緊密聯係在一起的。因為要授銜,就
要依據軍職等授銜,這就要求在授軍銜之前,必須要有一個《軍官軍銜條例》。什麼樣的
軍人不授軍銜,退出現役部隊後又怎麼處理,這就涉及到《文職幹部條例》和《預備役軍
官條例》。
新軍銜制與第一次軍銜制的一個重大的不同點,是形成了文職幹部制度,將一大批幹
部從軍官隊伍分離出來。我軍的軍官分為指揮軍官、政治軍官、後勤軍官。第一次授銜時
,政治軍官和指揮軍官基本上就是一樣的。這次授銜不一樣了,大批技術幹部和後勤人員
改成文職人員。為什麼要搞文職幹部制度呢?這是考慮為了保住技術骨幹,因為文職幹部
可以比軍官服役年限長,一般要延長幾年。這同我們第一次授銜不一樣。第一次授銜我們
都稱指揮軍官、技術軍官、後勤軍官。這次授銜中,後勤、技術的許多幹部沒有授技術軍
銜,而是按照文職待遇,延長服役年限。我軍同外軍不同,不管是文職,還是軍官,還是
預備役人員,待遇是一樣的。所不同的,只是服役年限不一樣。這是我軍幹部制度也是軍
銜制的一個鮮明特點。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文職幹部,是被任命為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辦事員級以上
職務不授予軍銜的現役軍人,是軍隊幹部隊伍的組成部分。文職幹部按照工作性質分為專
業技術文職幹部和非專業技術文職幹部。這樣,既節約了大量的軍官編制,又延長了這些
幹部的服役年限,起到了穩定了技術骨幹隊伍的作用。
1988年4月27日,鄧小平簽發了我們起草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暫行條例》,
由中央軍委頒布執行。7月31日,中央軍委召開駐京部隊文職幹部大會,首批現役軍官改
任文職幹部的工作圓滿結束。從1988年8月1日起,文職幹部制度在全軍正式施行。這樣,
我軍歷史上首次出現了一支10多萬人的文職幹部隊伍。
與軍銜制相配套,還建立了預備役軍官制度。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以後,
根據黨的工作重點的轉移和國防建設指導思想的戰略性轉變,國防動員建設也進行了重大
的戰略性轉變,在鄧小平關于研究現代條件下的人民戰爭思想的指導下,我軍逐步建立了
預備役制度。預備役分軍種和兵種預備役部隊,由預備役人員和少量現役軍人編成,配有
一定數量的武器裝備,平時有計劃地進行軍政訓練,戰時能迅速成建制地轉為現役部隊,
遂行作戰任務。加強預備役建設,好處很多。現役部隊減少後,為預防不測,適應情況的
變化,就需要預備役軍人參與。這樣,國家既節約了經費,又保存了相當的力量,特別是
一些特殊的部隊,如坦克兵、炮兵,拉出去就可以打。
我軍根據精幹的常備軍與強大的後備力量相結合、建設現代化國防的指導原則,貫徹
“平戰結合、軍民結合、寓兵于民”的方針,1983年組建了預備役部隊。這樣,我國的武
裝力量體制已由過去的野戰軍、地方軍、民兵三結合,調整為由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和預
備役部隊、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1984年5月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兵役法》,確立了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制度,正式組建預備役師,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
的國防後備力量體係。1986年8月,為適應軍隊快速動員的需要,我國預備役部隊正式列
入中國人民解放軍建制序列中。預備役部隊組建以來,順利完成了由初建創業到全面建設
的歷史跨越,部隊的快速動員和遂行任務能力不斷提高,已經成為保衛和建設祖國、具有
一定戰略威懾能力的一支國防勁旅。
1995年9月10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我們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
法》,規定預備役軍官軍銜等級同現役軍官一樣,但比現役軍官軍銜級別少些,設有三等
八級: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軍官軍銜條例》、《文職幹部條例》、《預備役軍官條例》三個條例起草完成上交
之後,我們辦公室就撤消了,人員各自回原單位。我是1955年的少將,雖然在軍銜辦工作
5年之久,但因年齡關係未能獲得新的授銜,對此我沒有任何想法,不僅我自己沒有任何
想法,我們辦公室的其他老同志都能正確對待這個問題。當時,許多老同志因為年齡關係
退下來,也不授銜了,如老院長蕭克,打報告成立國防大學,又主動引退,推薦李德生繼
任校長。恢復授銜時,李德生因是國防大學校長,被授予上將軍銜。長江後浪推前浪,這
是自然規律。年輕同志授銜是我們革命事業發展的需要,是軍隊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需
要,我由衷祝願他們在軍隊現代化建設中取得更大的成績。(《百年潮》 賈若瑜 口述 劉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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