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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那麼多演藝紅星走上街頭,大聲宣揚反盜版! 在法律上,我支持你們! 在感情上,我同情你們! 在道理上,個人有些不同的意見! 如果演藝工作也是一項"工作",不知道有沒有人會覺得這樣的工作報酬太高了些?! (動不動就有報導某位新世代主持人一年之內買了二棟房子......??) 演藝人員之所以會受人羨慕,除了在螢光幕前的光鮮亮麗之外,基本上他們的高所得 也是主因之一! 盜版現象的形成,是一種供需的經濟法則,產品的價格制定, 並不是單純的依唱片公司 、製作人、作詞、作曲、歌星這些人或單位想要賺多少而產生,只要忽略了消費者實際能 接受的程度!自然市場上會有可替代的供給品會出現。 (simon 註: 就像噴墨印表機的原廠墨水賣太貴,自然就會有 "可相容" 的國產墨水出現, 理所當然就會搶去一部份的市場;沒有錯,還是會有人去買原廠的,但是只要原廠和替代 品的價差越大,品質差異越不明顯,替代品可佔領的市場空間就越大!這是自然的經濟 法則,不是上街遊行就可扭轉的~~~~) 在討論產品價格時,有些數據跟讀者分享一下: 台灣一張當季流行CD的平均價格是350元(約美金10元) 台灣國民年所得平均為美金12000元 美國一張流行CD的平均價格是美金12元 美國國民平均年所得美金32000元 日本一張流行CD的平均價格是美金20元 日本國民平均年所得美金30000元 如果以每人一年購買10張CD計算 台灣人民花費的是所得的1/120 美國人民花費的是所得的1/266 日本人民花費的是所得的1/150 很明顯看起來台灣的CD太貴了 如果以日本當基準,US$8是合理的 如果以美國當基準,US$4.5是合理的 (中國大陸不在討論之列,他們所得只有US$1200,所以盜版更嚴重) 在美國,根本很少聽到盜版的問題,除了各方制度配套得宜外,一個符合消費者需求的產 品價格才是重點! 如果現在台灣的當季流行CD能夠降到US$4.5(約台幣150),相信盜版的現象會減少很多, 甚至不能生存! (現在盜版CD一片約NT$70--100) 降價?可能嗎?我想是可以的! 只要那些音樂工作者(尤其是歌星)不要再繼續以為演藝圈是一個掏金的地方! 你們很辛苦,是的! 但是更多比你(妳)們工作更努力、更辛苦、對社會貢獻更多的人(例如作家、老師...), 收入比起來還是差一截! 那為什麼你們存在於這個社會的索取的價值要較他人高?!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盜亦有道! 個人從沒買過任何盜版CD,因為之前領美國薪水、台灣消費!台灣CD價格對我而言是 合理的! 但對那些伸手跟父母拿錢,半夜排隊等你們簽名的少男少女,合理嗎? 個人絕對反對盜版!但對這樣的消費價值實在不能茍同! 最近連美國一些大軟體公司像Adobe為了杜絕公司產品在台灣的盜版問題,都大幅調整 產品價格適應台灣市場! 人家可不會傻到去街頭抗議! 那些聲音甜美、外表出眾的紅星們!想想吧! 有幾個問題供大家思考一下? 1.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你會不會因為他的衣服是在五分舖買的,而嫌棄他? 2.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你會不會因為他穿Giodano,不是Armani,Chnnel,Prada..., 而嫌棄他? 3.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自己開March,不是請司機爾後坐擁Benz,BMW,而看不起他? 4.如果MTV不要去希臘拍,換成阿里山,會不會減少音樂的品質? 5.如果藝人打牌改打50/20,你會不會笑他? 我想我們這些市井小民要表達的不是盜版行為的合法化,個人自己也是創作者, 同樣也希望智慧財產權受尊重,但是任何行為並不能只從法律層面下去思考, 整體經濟層面、供需的協調性、商業機制、產業生態問題都是考慮的重點! 就個人的觀點來看,現今演藝圈的產業生態結構調整,才是當務之急! 有很多支持如果一片CD降至150元,我們都會支持買正版! 個人適才與唱片業者討論成本問題,覺得這是可以辦到的! 首先是"合理"製作成本的分析 1.作曲:1萬*10=10萬 (一個職業作曲者,就算靈感再差,一周作一首,一年也能作52首,52萬的年所得, 不知道算多算少?應算是可接受!只要三天作一首年收入也破百萬!) 2.作詞:1萬*10=10萬 (一個職業作詞者,就算靈感再差,一周作一首,一年也能作52首,52萬的年所得, 不知道算多算少?應算是可接受!只要三天作一首年收入也破百萬!) 3.編曲:2萬*10=20萬 (這是以時下電腦數位編曲為主,那種請交響樂團的大製作,先不討論, 好像現在也沒人這樣做!) 4.錄音費:10萬 (如果一個錄音室硬體投資500萬加上2個人的薪水150萬,一個星期錄一張, 算算也不少!) 5.壓片:以一萬片計算,一片4塊 6.內包裝:以一萬份歌詞說明,一份大約3元 7.外包裝:CD盒加收縮模膜,約3元 以上是唱片公司必須支出的合理成本,生產一萬片為60萬! 固定成本為60/片以定價150元計,大盤取貨價150*0.7=105, 唱片行取貨價150*0.85=127.5 唱片公司的利潤105-60=45,大盤的利潤127.5-105=22.5, 唱片行的利潤150-127.5=23.5! 那歌手賺什麼?又要穿名牌,又要開跑車? 好吧!假設歌手都是熱愛音樂的聲音提供者,以目前合理的創作酬庸計算, 末端售價的一成為其版稅,每售出一片版稅15元,從唱片公司的利潤扣除, 45-15=30,唱片公司也還有每片30元的利潤。 行銷費用很高?這就看唱片公司怎麼做了!(這是預期投資,有風險的!) 如果覺得這個歌手有20萬張的實力,先計算可能的利潤固定成本50萬 +20萬張生產成本 約160萬=210萬 預期營業額20萬張*105=2100萬 扣除歌手版稅20萬張*15=300萬,也還有1800萬 這筆錢扣掉公司管銷、預期收益....該撥多少比例作為行銷費用,每個公司會計算吧! 這樣算來,好像每個人都有錢賺,但是都賺不多! 沒錯!是賺不多!不過這卻是可能較合理的"報酬" 當然跟他們現在比,是少了很多、很多! 但前面說過,目前這個產業的結構生態是異常的! 每個環節的角色,不管是幕前還是幕後,都積非成是, 覺得演藝圈就應該有很高的價碼,所以拍一支MTV要價100萬, 製作一張唱片要價300萬,歌手簽約金動不動就幾千萬幾億! 錢真有那麼好賺嗎? 當一個老師,每天要批改家庭聯絡簿的辛苦會比那些看歌迷來信的偶像輕鬆?! 老師一年所得有多少?50萬吧!社會貢獻度誰大? 醫生?駐院醫生每月平均15萬,一年也不過180萬!社會貢獻度誰大? 我不會去買盜版CD(有人要傳MP3給我,我也無法^_^!!), 但是我真的希望看到這個產業能夠符合社會的結構! 大家一起支持唱片降價吧! 最後,跟那些開跑車、包女人、鬧誹聞、開xxx派對的人道歉, 這樣以後你們可能不太能穿名牌、打大牌、搞紅牌了! -- http://home.kimo.com.tw/chiawei0816 已經更新了!!請大家多多支持!! -- ┌┌┌┌ Origin: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twbbs.org> 140.112.20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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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對盜版的另一種想法 時間: Sat Apr 20 11:37:32 2002 看了那麼多演藝紅星走上街頭,大聲宣揚反盜版! 在法律上,我支持你們! 在感情上,我同情你們! 在道理上,個人有些不同的意見! 如果演藝工作也是一項"工作",不知道有沒有人會覺得這樣的工作報酬太高了些?! (動不動就有報導某位新世代主持人一年之內買了二棟房子......??) 演藝人員之所以會受人羨慕,除了在螢光幕前的光鮮亮麗之外,基本上他們的高所得 也是主因之一! 盜版現象的形成,是一種供需的經濟法則,產品的價格制定, 並不是單純的依唱片公司 、製作人、作詞、作曲、歌星這些人或單位想要賺多少而產生,只要忽略了消費者實際能 接受的程度!自然市場上會有可替代的供給品會出現。 (simon 註: 就像噴墨印表機的原廠墨水賣太貴,自然就會有 "可相容" 的國產墨水出現, 理所當然就會搶去一部份的市場;沒有錯,還是會有人去買原廠的,但是只要原廠和替代 品的價差越大,品質差異越不明顯,替代品可佔領的市場空間就越大!這是自然的經濟 法則,不是上街遊行就可扭轉的~~~~) 在討論產品價格時,有些數據跟讀者分享一下: 台灣一張當季流行CD的平均價格是350元(約美金10元) 台灣國民年所得平均為美金12000元 美國一張流行CD的平均價格是美金12元 美國國民平均年所得美金32000元 日本一張流行CD的平均價格是美金20元 日本國民平均年所得美金30000元 如果以每人一年購買10張CD計算 台灣人民花費的是所得的1/120 美國人民花費的是所得的1/266 日本人民花費的是所得的1/150 很明顯看起來台灣的CD太貴了 如果以日本當基準,US$8是合理的 如果以美國當基準,US$4.5是合理的 (中國大陸不在討論之列,他們所得只有US$1200,所以盜版更嚴重) 在美國,根本很少聽到盜版的問題,除了各方制度配套得宜外,一個符合消費者需求的產 品價格才是重點! 如果現在台灣的當季流行CD能夠降到US$4.5(約台幣150),相信盜版的現象會減少很多, 甚至不能生存! (現在盜版CD一片約NT$70--100) 降價?可能嗎?我想是可以的! 只要那些音樂工作者(尤其是歌星)不要再繼續以為演藝圈是一個掏金的地方! 你們很辛苦,是的! 但是更多比你(妳)們工作更努力、更辛苦、對社會貢獻更多的人(例如作家、老師...), 收入比起來還是差一截! 那為什麼你們存在於這個社會的索取的價值要較他人高?!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盜亦有道! 個人從沒買過任何盜版CD,因為之前領美國薪水、台灣消費!台灣CD價格對我而言是 合理的! 但對那些伸手跟父母拿錢,半夜排隊等你們簽名的少男少女,合理嗎? 個人絕對反對盜版!但對這樣的消費價值實在不能茍同! 最近連美國一些大軟體公司像Adobe為了杜絕公司產品在台灣的盜版問題,都大幅調整 產品價格適應台灣市場! 人家可不會傻到去街頭抗議! 那些聲音甜美、外表出眾的紅星們!想想吧! 有幾個問題供大家思考一下? 1.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你會不會因為他的衣服是在五分舖買的,而嫌棄他? 2.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你會不會因為他穿Giodano,不是Armani,Chnnel,Prada..., 而嫌棄他? 3.如果一個有實力的藝人,自己開March,不是請司機爾後坐擁Benz,BMW,而看不起他? 4.如果MTV不要去希臘拍,換成阿里山,會不會減少音樂的品質? 5.如果藝人打牌改打50/20,你會不會笑他? 我想我們這些市井小民要表達的不是盜版行為的合法化,個人自己也是創作者, 同樣也希望智慧財產權受尊重,但是任何行為並不能只從法律層面下去思考, 整體經濟層面、供需的協調性、商業機制、產業生態問題都是考慮的重點! 就個人的觀點來看,現今演藝圈的產業生態結構調整,才是當務之急! 有很多支持如果一片CD降至150元,我們都會支持買正版! 個人適才與唱片業者討論成本問題,覺得這是可以辦到的! 首先是"合理"製作成本的分析 1.作曲:1萬*10=10萬 (一個職業作曲者,就算靈感再差,一周作一首,一年也能作52首,52萬的年所得, 不知道算多算少?應算是可接受!只要三天作一首年收入也破百萬!) 2.作詞:1萬*10=10萬 (一個職業作詞者,就算靈感再差,一周作一首,一年也能作52首,52萬的年所得, 不知道算多算少?應算是可接受!只要三天作一首年收入也破百萬!) 3.編曲:2萬*10=20萬 (這是以時下電腦數位編曲為主,那種請交響樂團的大製作,先不討論, 好像現在也沒人這樣做!) 4.錄音費:10萬 (如果一個錄音室硬體投資500萬加上2個人的薪水150萬,一個星期錄一張, 算算也不少!) 5.壓片:以一萬片計算,一片4塊 6.內包裝:以一萬份歌詞說明,一份大約3元 7.外包裝:CD盒加收縮模膜,約3元 以上是唱片公司必須支出的合理成本,生產一萬片為60萬! 固定成本為60/片以定價150元計,大盤取貨價150*0.7=105, 唱片行取貨價150*0.85=127.5 唱片公司的利潤105-60=45,大盤的利潤127.5-105=22.5, 唱片行的利潤150-127.5=23.5! 那歌手賺什麼?又要穿名牌,又要開跑車? 好吧!假設歌手都是熱愛音樂的聲音提供者,以目前合理的創作酬庸計算, 末端售價的一成為其版稅,每售出一片版稅15元,從唱片公司的利潤扣除, 45-15=30,唱片公司也還有每片30元的利潤。 行銷費用很高?這就看唱片公司怎麼做了!(這是預期投資,有風險的!) 如果覺得這個歌手有20萬張的實力,先計算可能的利潤固定成本50萬 +20萬張生產成本 約160萬=210萬 預期營業額20萬張*105=2100萬 扣除歌手版稅20萬張*15=300萬,也還有1800萬 這筆錢扣掉公司管銷、預期收益....該撥多少比例作為行銷費用,每個公司會計算吧! 這樣算來,好像每個人都有錢賺,但是都賺不多! 沒錯!是賺不多!不過這卻是可能較合理的"報酬" 當然跟他們現在比,是少了很多、很多! 但前面說過,目前這個產業的結構生態是異常的! 每個環節的角色,不管是幕前還是幕後,都積非成是, 覺得演藝圈就應該有很高的價碼,所以拍一支MTV要價100萬, 製作一張唱片要價300萬,歌手簽約金動不動就幾千萬幾億! 錢真有那麼好賺嗎? 當一個老師,每天要批改家庭聯絡簿的辛苦會比那些看歌迷來信的偶像輕鬆?! 老師一年所得有多少?50萬吧!社會貢獻度誰大? 醫生?駐院醫生每月平均15萬,一年也不過180萬!社會貢獻度誰大? 我不會去買盜版CD(有人要傳MP3給我,我也無法^_^!!), 但是我真的希望看到這個產業能夠符合社會的結構! 大家一起支持唱片降價吧! 最後,跟那些開跑車、包女人、鬧誹聞、開xxx派對的人道歉, 這樣以後你們可能不太能穿名牌、打大牌、搞紅牌了! -- http://home.kimo.com.tw/chiawei0816 已經更新了!!請大家多多支持!! -- ┌┌┌┌ Origin: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twbbs.org> 140.112.20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