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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議 : 1 一般來說 : 英文就是指美式英文 american-english : 而黑人英文 當然就是指非洲裔美國人同胞說的英文 : 2 對於庭上的理由1 : 只是將我所說的事實再做一次陳述 : 根本不構成發回之理由 : 3 關於理由2 : 以美利堅合眾國(簡稱"米國")為例 : 非裔美國人佔人口的比例並不超過百分之十五 : 但是依然有所謂的"黑人文學"的存在 : 基於以上 : 表達對發回更審的不爽 對於當事人所陳述 本席認為在一般的普遍概念中,並不存在英文即等同美式英文的事實 被告所提之第一條是否成立,仍有爭議 而有關非裔美國人的說法,其"黑人文學"是否自美國地區產生 抑或是全球化的現象,亦無定論 被告所辯稱理由3的基礎並不存在 至於本席對當事人事實陳述的問題,屬於程序問題 不成為本案推定事實的根據 因此被告聲稱不爽無效 退庭 -- 我的志願是要做一個誠誠實實的好學生,堂堂正正的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