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cm525108:學校旁邊登旺...似乎有唷... 07/02 23:17
→ lcm525108:不然就到麥當勞那邊找計程車問問摟..這樣是最快的 07/02 23:17
→ lcm525108:反正虎尾這邊坐計程車的不多...所以因該好談~ 07/02 23:18
→ lcm525108:還有還有...你不用等房東來拆...你先拆好了...XD 07/02 23:18
推 yao1229:這房東也太爛了!!!!!綠島計程車行電話:05-6320876 07/02 23:36
→ yao1229:其實原po不必搬阿,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寄存證信函給房東! 07/02 23:37
推 tims123:原PO東西很多嗎?不然車子用借的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07/02 23:38
推 s302520:超誇張= = 07/02 23:48
推 milkwen7:原PO可以強調房東毀約 順勢敲一筆 XD 07/02 23:48
→ milkwen7:重點是學生不是好欺負的! 07/02 23:48
推 jiguan:宿舍對面有一家"好友計程車行"價錢應該還算合理!! 坐過一次 07/02 23:49
→ milkwen7:而且其實如果不跟大都市學校比的話 虎科環境算蠻不錯的了 07/02 23:49
推 s302520:原po約簽到什麼時候阿? 沒表明要續約的話,房東租別人 07/02 23:51
→ s302520:我到覺得合情合理..除非有扯到毀約 07/02 23:51
推 juicyjill:1.租約上面的日期應該要打出來 2.房東怎麼可能拆房子, 07/03 00:06
→ juicyjill:拆了他要租給誰? 3.如果租約還沒到期,依樓上講的寄存證 07/03 00:07
→ juicyjill:信函給房東,因為這樣是他違約。你可以請求他支付一切 07/03 00:08
→ juicyjill:臨時搬家的開銷,這些都是你應該享有的權利。 07/03 00:08
→ juicyjill:如果租約已經到期,房東也應該給你個期限搬家,而非馬上 07/03 00:09
→ juicyjill:搬。到期租給別人合情何哩,但是未通知現有房客就表示 07/03 00:10
→ juicyjill:房東他是願意續租的,不管怎樣,都應該一個月前通知房客 07/03 00:10
→ juicyjill:今天不管是學生還是社會人士,房東這樣處理都是不合情理 07/03 00:11
我覺得我要強調最誇張的ㄧ點,
也就是居然是新房客來跟我講房東把房子租給他們,
我不懂,為什麼這種事情不是我房東來跟我講,而是新房客....
推 you7662000:板友好溫馨~~~ 07/03 00:12
※ 編輯: pedro501 來自: 61.225.238.60 (07/03 00:20)
推 SWATDuck:叫房東拿三萬出來,一個月後房子沒拆,錢歸你~ 07/03 00:20
→ pedro501:連續兩任房東都很酷,前面那一任是訂金不環.... 07/03 00:21
推 pinky21224:房東也太誇張 = = 07/03 16:21
推 yen1989:這種房東可以公佈姓名了吧... 哪有人這樣的 = = 07/03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