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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有點冗長 請耐心閱覽 謝謝) 我本人是材料系上的學生 前陣子推甄跟幾位班上的同學都有推上材綠所 近期不外乎都是選指導教授的階段 先前遇到的問題是還沒正式開放收取第二位學生 現已經解決 目前也找好教授(僅教授本人同意) 於是就是去系上辦理簽選手續 到系上辦公室去時那邊服務的小姐 給了我一張"指導教授同意書" 並要我去找指導教授簽名 同時也要再找三位教授面談跟簽名 不過仔細一看發現下面有附註說 "第二階段尋找指導教授 經所務會議通過不須面談老師" 所以當下就決定不予理會其他教授簽名的部分 之後小姐又拿出一張表格要我註記我的指導教授為誰 隔幾天後指導教授簽完名 拿去系上辦公室時只剩幾位工讀生在 於是就以我沒找到其他三位教授簽名為由給退回了 不過不是第二階段了嗎?難道附註上的規定改了? 實在是很不解 後來又問了幾個同學 有的人甚至連單子都沒拿過就表示被教授收走了(第一階段的免填?) 現在實在是搞不清楚該怎樣 先前已經有找過三位以上的教授面談過了 不過現在要找到某些教授實在是有點難度(幾乎都不在學校) 目前也在找教授補簽名中 希望不要到時變成超過期限未交才好 除了替自己問外同時也想幫沒拿過單子的同學問看看 有沒有誰知道相關規定到底是怎樣呢?第一階段的同學也是要拿單子填寫嗎? 有沒有限制期限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96.57
jisanwang:你可以直接找3位老師簽過就好...那只是"形式"... 06/03 14:33
coolodi:可以請問一下老師怎麼收第二位學生的嗎?雖然不同系 想問問 06/03 15:27
mania3416:材綠所是像我有說道的用"確認單"的方式來登記 其他系的 06/03 18:00
mania3416:話我就不清楚了 不訪直接去問教授或系上 因該會比較好 06/03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