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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小妹翻版-因通報誤差發生憾事 報案失蹤人口,竟然警政跟戶政資料要一個月才會有連線, 失蹤人口在一個月內,竟然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遷出,登記結婚 失蹤人口竟然可以辦理遷入遷出,登記結婚耶,戶政事務所要一個月才會有資料, 會不會太誇張,我們通報失蹤人口有什麼用呢?竟然要一個月以後才會受到條文的約束, 在這一個月內所發生的事件要百姓無辜的接受嗎?竟然這樣的話我們還要通報嗎? 根本要我們自生自滅嗎 ? 若這一個月還能讓歹徒壓迫失蹤人口辦理一些不詭的事情, 例如:文件貸款,申請人頭電話作案, 也不會有通報,那這些問題誰要負責?要百姓承擔? 無辜的百姓真是無奈 根本是法律漏洞 一個月的空窗期 事件重大 可以幫忙轉錄嗎 拜託拜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167.102 BeLOveRX:轉錄至看板 Yunlin 04/02 21:21
BeLOveRX:願聞其詳 04/02 21:22
wu0u4:所以有個東西叫備案 04/02 21:28
SWATDuck:為什麼我看不出重點是甚麼啊? 好像有贅字~ 04/02 21:34
wu0u4:不是贅字是矛盾 都能登記結婚了是要失蹤地球表面 04/02 21:46
perfect1234:文筆不好重點是 明明是失蹤人口還能自由登記沒通報 04/02 21:53
perfect1234:就是失蹤了 戶政事務所 還能辦理 登記 還沒通報 04/02 21:54
fallujah:感覺本文內容幻想很多事情 04/02 22:05
aadsl:不能找民代嗎? 04/02 22:05
fallujah:沒頭沒尾的 不知所云 04/02 22:07
wu0u4:那就是人家不想讓你找到 登記跟通報實在想不出關連性 04/02 22:10
neo19891105: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4/02 22:11
lucard1129:推文還是一樣文筆很爛= = 04/02 22:14
jasper10:所以是發生什麼事情? 完全看不懂 04/03 07:19
SWATDuck:登記後假如辦卡 到時假如催繳 可以憑證明註銷 04/03 11:45
w75346:lucard1129:推文還是一樣文筆很爛= = GJ! 04/04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