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e86357961:有點誇張耶 03/15 00:50
真的,連我跟我導師說他都說很誇張
※ 編輯: ksvs73010182 來自: 1.165.41.115 (03/15 00:54)
→ pn5566:學校部分行政人員都怪怪的,不知道是不是過太爽 03/15 01:55
→ pn5566:先寄信給校方看怎麼處理,太機車就請媒體採訪,給社會公審 03/15 01:57
他跟我說我不是第一件案例...我是覺得他沒權記我過 更沒權叫我做勞動服務,
畢竟他不是材料系直屬關係 就像你講得過太爽吃學生夠夠。
※ 編輯: ksvs73010182 來自: 1.165.41.115 (03/15 02:58)
推 a8369837:轉貼虎科fb社團可以嗎...? 03/15 02:58
剛剛貼囉...
※ 編輯: ksvs73010182 來自: 1.165.41.115 (03/15 02:59)
→ balaboo123:誇張! 不能反問他說有甚麼證明是你丟的嗎?? 03/15 06:52
→ balaboo123:台灣的法律是要有證據證明 才能說是嫌疑犯犯罪耶 03/15 06:53
→ balaboo123:要不然頂多就是警察局拘留48小時 之後要放人 03/15 06:53
bal大其實我有問
我覺得他的認知就是,你沒證據說是別人丟的=一定是你丟的。
他就一直說我嫌疑最大(搞得好像我偷東西一樣...)
哪個笨蛋會自己去洩漏個人資料呢...
我身邊的其他同學是說要搞搞大一點,要不然去做勞動服務自認倒楣。
※ 編輯: ksvs73010182 來自: 1.170.171.76 (03/15 07:36)
※ 編輯: ksvs73010182 來自: 1.170.171.76 (03/15 07:43)
推 xuptjo:1.建議你找教官 2.建議你找導師 3.開大絕招投書媒體 03/15 07:56
推 xuptjo:如果你要自認倒楣 那你就是踐踏自己的權益了 03/15 08:00
→ xuptjo:而他們也更加會當作是真的你做的 這樣應該不是你所希望的 03/15 08:01
恩 已經在計劃跟環安中心對決了
→ maddeath:這因該是環安在抓亂丟垃圾的人,他在翻垃圾時剛好看到有你 03/15 08:59
→ maddeath:名字,所以你就中招了 03/15 08:59
真的 一堆同學說存查聯從沒拿到過 早就在雲林垃圾集中地
我比較倒楣 歪打正著被倆包
推 o1595566:教官導師都找過不行的話就去找環安說你要投書媒體了... 03/15 10:24
→ o1595566:公務員咩~省事事省,當個軟柿子只會被吃死死喔 科科 03/15 10:25
計劃ing
推 a8369837:有後續要po文喔!! 03/15 13:27
會的 有最新消息會在PO文的!
→ wu0u4:太扯 舉證責任是他 卻要你拿證據出來 03/15 15:02
→ wu0u4:這問題很容易解決 如果你確定不是你丟的 就跟他說 這不是你 03/15 15:06
→ wu0u4:丟的 不過依校規我的個人資料確實遭到洩漏 那我們報警吧 03/15 15:07
→ wu0u4:查是誰丟的 拿個資法告他 03/15 15:08
→ wu0u4:當然 最後的結果很大機會找不到人 那既然沒有犯人也就不能記 03/15 15:12
→ wu0u4:你過 03/15 15:12
如果搞到最後教官和導師都無可奈何或無視,就是報警和水果日報!
個人資料...我一直在想就算那張紙,是洩漏到什麼...
網路上都有...
環安中心人員成心跟我應凹,凹到我有點情緒失控
還被旁邊的人員說自己心裡最清楚還不承認...
想當初雲端被紅客聯盟駭的時候,學生資料大量外流,包含"身分證字號" 學校卻當做沒
這回事一樣,況且回覆單只有班級、學號、姓名,根本就沒什麼...
反正學校都在網站上當初新生入學的時候有PO上新生每個人學號姓名班級...
根本就是存心要我去做奴隸的...
※ 編輯: ksvs73010182 來自: 59.104.187.68 (03/15 20:35)
推 brian800920:W大方式可行 原PO如果無法解決 就報警吧 03/15 21:03
推 SWATDuck:就算原PO是嫌疑犯,那舉證的也是他們,假如是我現場就把 03/15 22:45
→ SWATDuck:手機來起來撥110請員警來處理,並告知我要對行政單位提出 03/15 22:45
推 b875b062:看到這麼多回應,我想說 根本不需要理會學校處理事情 03/15 22:52
→ b875b062:無憑無據我們就要勞動服務,環安試算什麼鬼東西 03/15 22:52
→ b875b062:早就看環安很不爽了,直接投訴媒體學校最快 03/15 22:53
→ b875b062:沒有一套制度就想搞一堆有的沒的,我是絕對抵死不從 03/15 22:54
我同學是說到4/1這段期間不要理他,環安中心沒有權力指使學生處罰勞動
→ a22830883:可能缺人做勞動服務吧...這樣有點扯 03/15 23:42
泡在垃圾堆裡面的事情沒人會做... 真的缺
推 omg2272:扯 原PO趕快反擊貼續文吧 畢業學長推~ 03/16 01:11
推 xxxccc6:材料系推,公務員過太爽 03/16 02:01
→ kiaa59303:雖然我覺得你沒有把事情的前因後果完整交代 但是跟行政 03/16 07:58
→ kiaa59303:大樓那些阿伯阿姨們交手也不是沒有過 如果你真的覺得委 03/16 07:59
→ kiaa59303:屈 建議你去找許禎祥老師 他會幫你解決的 03/16 08:00
我是覺得起因的話有可能在於班長或學務處的疏失吧(因為只是猜測...沒有打上去)
被丟在電機館垃圾場就是那張紙在學校被丟棄,我另外有說有可能是學務處的疏失,
環安中心人員說學務處是不可能有任何差錯,一定是我或班長那邊出了問題,還說我
拿到那一張紙,不小心弄在課堂裡面的教室被打掃同學清掉放在垃圾場,班長是說也
毫無印象了...後果的話持續在進行有最新消息我會在PO文的
※ 編輯: ksvs73010182 來自: 59.104.188.247 (03/16 09:53)
※ 編輯: ksvs73010182 來自: 59.104.188.247 (03/16 14:17)
推 zaoa3345678:加油 03/17 06:37
→ hank0624:跟他說 筆跡呢? 03/17 14:22
→ hank0624:自己的資料亂丟 爽 可以嗎? 03/17 14:23
→ hank0624:換成是我 會去申訴 並且讓他知道 該去上法律課 03/17 14:25
是想先求助於老師和教官,我是覺得非不得已再來硬的...
存查聯都是電腦列印...
禮拜日他們幾乎都沒上班,很難解決,大家等下禮拜的佳音囉!
推 KTR150Fi:學校行政人員弊病太多,非把學校名譽搞垮才甘心捏 03/17 17:48
→ KTR150Fi:難怪學校自從改制後一直沒辦法起色,頻把問題都賴給學生 03/17 17:49
※ 編輯: ksvs73010182 來自: 125.224.214.128 (03/17 22:08)
推 some0317:大學小過有用??!!只要不被雙21就都是不死鳥..,研究 03/19 00:46
→ some0317:所你分數高一定上..我是材料好麻吉... 03/19 00:47
研究所我一定用考的(目標是六校研所) 我沒指望推甄 要記給他記
他的目的是叫我做勞動 記過他也不想
好好每天準備研究所考科 來這個烏龍影響我念書...
推 alizee999:以前還在就學的時候 03/19 13:41
→ alizee999:因為那陣子父母手頭有點緊,付不出來學費,所以延遲日期 03/19 13:42
→ alizee999:三四天左右才繳款,後來學校發通知要我去像原PO這樣的 03/19 13:43
→ alizee999:愛校服務。後來我雙親知道這件事情以後,他們覺得學校的 03/19 13:43
→ alizee999:遊戲規則應該要提前說清楚,而且遲繳也不是我們(孩子) 03/19 13:44
→ alizee999:的問題,打電話去詢問過後,學校那邊就不再強迫我們去做 03/19 13:44
不意外 虎科藐視學生權益是家喻戶曉
→ poikm302:找教官沒用,之前朋友車被弄倒照後鏡撞斷,有人拍下來給 03/19 22:45
→ poikm302:教官,結果我們問教官車號多少時教官還隨便掰給我們。後 03/19 22:46
→ poikm302:來還是我們自己努力問才問到的 03/19 22:47
要看管哪個系拉 並不是每個教官都擺爛
推 a8369837:辦公室剛也接到環安叫學生去的電話...隱約聽到是考卷亂丟 03/20 11:50
被叫幾乎沒有好事
推 mekida:對行政處分不服,用盡校內"申訴"途徑,未獲救濟者,自得 03/20 15:07
→ mekida:依法提起"訴願"(教育部)及行政訴訟(行政法院) 03/20 15:08
→ mekida:他要罰你勞動服務 也侵害到你的自由權跟財產權(時間) 03/20 15:09
→ mekida:而且學校沒證據就咬定要罰 引校規也不是這樣理直氣壯 03/20 15:12
如果教官沒轍 環安中心執意要的話 就真的跟他拼了...
現在的狀況是 明天教官要跟環安中心對峙...
因為教官說這個根本不用動用到記過...
有個教官還問另外一個教官 環安中心有管到個資喔? 我笑了...
推 poiubilly:學校又在搞屁啦...擺明誣陷 03/20 17:32
推 poiubilly:找不到證據那你也認命個屁啊... 03/20 17:39
真的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推 mekida:苦主可以主張釋字684號(大法官解釋效力等同憲法) 03/20 19:56
非不得己 記者會...
※ 編輯: ksvs73010182 來自: 1.170.159.66 (03/20 23:25)
※ 編輯: ksvs73010182 來自: 1.170.159.66 (03/20 23:26)
推 mekida:有正當管道應該先走,教育部能處理。不得已再找民代、記者 03/20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