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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如果皮夾掉了,錢沒了也就算了 可是如果裡面有證件的話就一定要去警察局備案喔 因為備了案之後,警察局會給你一張備案的證明 若之後證件被冒用,就可以拿出那張證明 我去年五月底時,皮夾被偷,裡面有身份證健保卡一堆證件 當天到家裡所屬的轄區派出所備案 那個警察叔叔人很好,幫我備案登記 還跟我分析了一堆利弊 =.=" ※ 引述《funny1123 (funny￾ ￾N )》之銘言: : 轉POㄉ~ : (這是有人寄給我的) : 我有過兩次皮夾遭扒的經驗,第一次皮夾遭扒,深知找回的機率不大, : 但因皮夾內有身分證等重要證件,遂前往住家附近派出所報案, : 值勤員警得知我皮夾遭扒的情形後, : 冷淡的回答「證件不見得要報案,重辦新的證件就好了」。 : 當時少不更事,就信了那位員警的話,不再堅持報案, : 可是,心中卻覺得皮夾遭扒雖是小案子, : 但是應該也有報案的權利才對。 : 今年參加台北燈會回家時,找不到皮夾, : 我知道皮夾被扒了,這是我第二次皮夾被扒, : 由於當時已是深夜,因此做好信用卡掛失手續後, : 我就利用網路報案系統報案。 : 令人驚訝的是第二天就有員警打電話來,非常客氣的請我去作筆錄, : 因為當時有其他事要辦,便回答他明天再去做筆錄, : 可是這位員警卻堅持要當天去做,並相當有禮貌的解釋, : 因為是網路報案,所以要在規定時間內做好並向上呈報。 : 建議如果民眾有向警察機關報案卻不被受理的情形, : 可以用網路系統報案,有憑有據的,警察無法也絕對不會吃案。 : http://www.net110.gov.tw/ -- http://www33.brinkster.com/phantast welcome to my site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