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
如果皮夾掉了,錢沒了也就算了
可是如果裡面有證件的話就一定要去警察局備案喔
因為備了案之後,警察局會給你一張備案的證明
若之後證件被冒用,就可以拿出那張證明
我去年五月底時,皮夾被偷,裡面有身份證健保卡一堆證件
當天到家裡所屬的轄區派出所備案
那個警察叔叔人很好,幫我備案登記
還跟我分析了一堆利弊 =.="
※ 引述《funny1123 (funny N )》之銘言:
: 轉POㄉ~
: (這是有人寄給我的)
: 我有過兩次皮夾遭扒的經驗,第一次皮夾遭扒,深知找回的機率不大,
: 但因皮夾內有身分證等重要證件,遂前往住家附近派出所報案,
: 值勤員警得知我皮夾遭扒的情形後,
: 冷淡的回答「證件不見得要報案,重辦新的證件就好了」。
: 當時少不更事,就信了那位員警的話,不再堅持報案,
: 可是,心中卻覺得皮夾遭扒雖是小案子,
: 但是應該也有報案的權利才對。
: 今年參加台北燈會回家時,找不到皮夾,
: 我知道皮夾被扒了,這是我第二次皮夾被扒,
: 由於當時已是深夜,因此做好信用卡掛失手續後,
: 我就利用網路報案系統報案。
: 令人驚訝的是第二天就有員警打電話來,非常客氣的請我去作筆錄,
: 因為當時有其他事要辦,便回答他明天再去做筆錄,
: 可是這位員警卻堅持要當天去做,並相當有禮貌的解釋,
: 因為是網路報案,所以要在規定時間內做好並向上呈報。
: 建議如果民眾有向警察機關報案卻不被受理的情形,
: 可以用網路系統報案,有憑有據的,警察無法也絕對不會吃案。
: http://www.net110.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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